如果狗咬了你,你一定要咬回去吗?答案是否定的。狗咬了人,是他的光荣,可人咬了狗,是他神经病。在韩信眼里,那些逼他钻裤裆的地痞,可能还不如一条狗。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心中有大志的人,自有所计较有所不计较,叶帅说大事不糊涂小事必糊涂,就是这个道理。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韩信若是斤斤计较于与街头地痞流氓之间的高低,可能早就被打死了,最好的结局是制霸一条街,成为当地黑社会老大。中国历史上自此少了一位名将,汉朝一统天下的时间会延后几年。
正因为韩信没有把胯下之辱当回事,他才能有更多精力研习兵法,规划人生,成为汉初三杰之一,助汉高祖成一代伟业。汉高祖和韩信有共同之处,早年混迹乡间,类似胯下之辱这种事不会少,如果他们纠结于眼前,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早就泯然众人矣。
韩信不像某些小说中说的那样阴险狡诈,除了在战场上神出鬼没,令对手措手不及,在政治和日常生活中,都表现的没心没肺。这种没心没肺,反证韩信是个纯粹的军事家,不像是一个心机深沉的人所作所为,倒类似一个纨绔公子。如果韩信有刘邦或者张良一半的城府,汉朝的历史就有可能改写,韩信的结局也会好一些。
所以我读史记,并不认为韩信在钻裤裆的时候有多么难过,可能钻过去不到一个时辰,就将此事抛诸脑后,干该干的事情去了。所谓忍辱,只是后世儒学家为了教育人,给韩信杜撰出来的一个心理状态。
一个人长期忍辱,固然能得到磨练,但更可能得神经病。只有大条的人,把耻辱不当回事,或者从阿Q的角度理解侮辱,才更可能从受辱状态解脱出来,开始新的生活。
事事都要活个明白,本身就是一件糊涂事,我甚至猜想,韩信钻裤裆的时候,脑袋里正在排兵布阵,对阵双方激战犹酣,被流氓地痞打断思维脑海中的沙盘演习就得推倒重来,既然如此,钻之何妨?
钻是最丢面子的事情,却也是最不废脑力的。
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