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在吸取了前代的藩镇割据、权力分散教训的基础上加强了中央集权,将地方的权力收拢在中央,同时就地方官职有了新的变更及调整,其特点便在于“中央收拢,百官权利打散,重文轻武,重治抑官”。
两宋时期,地方官职可细分为很多层,由大及小,品级不一,层层划分,但在以县为单位的最高地方掌管就是知县、县令。
但就实际而言,宋朝的知县、县令其实可能并不属于同一品级,但其二者却同为地方县的最高长官,这也是宋朝地方官制的一大特点,那么两者的区别在哪里?知县、县令的职权都有什么呢?
宋朝官称职责分离,知县县令有所区别
为收拢权力,宋朝统治者在地方权力及官制上做出了许多的变动,其中便囊括了宋朝官制其中最特殊的一点,即官员的官称与职责相互分离。
从上至下,宋朝从中央到地方的三省六部就名义上而言都有“首领”,而这样的“首领”虽然名义上是“首领”但除非有皇帝命令,一般而言这样的“首领”是不参与本部的日常事务,举例来说,兵部,兵部虽有兵部尚书,但是实际将兵部实权握在手中大多都不是兵部尚书,而是兵部侍郎。
而在地方宋朝亦是采用这样的方法,对于地域较广的县或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宋朝中央直接派遣官员代理不设正式地方长官管理,而这样的官员就被称为“知县”,其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员。
而“县令”则是中央正式委派的地方长官,但无论是知县或是县令其都拥有管理县行政、军政事务的权力,可以说,知县、县令是一方的父母官,他们掌管地方百姓生活以及安全的方方面面。
一方父母官,位卑而责重
宋朝知县、县令作为地方的行政长官,其需要履行的职责范围非常之广,包含一方的行政、军务、财政、司法等方方面面,既要协调中央与地方两者的关系,将中央下方的政令以及政策切实履行到地方,又要稳定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性统治,将地方的行政、财政、军务等等上报中央以备中央随时抽调或是及时的援助。
当然,宋朝知县、县令所需做的还不仅仅只是如此。
为让维持地方稳定及中央所需,知县、县令每年都必须统筹自己所管辖县的户口。每年每月每日每时每分每秒,人口的出生及死去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
在古代人口生育率并不如现代那么的高效之时,让县中出现户口增长的业绩也成了知县、县令的一项任务,并在后期宋朝连年的战乱不断,人口损失严重的大背景下,能否让自己所管理的县出现户口增长也成了宋朝知县、县令一项非常重要的升调考核标准之一。
若升,知县、县令的政绩上无疑添上了一笔亮眼的成绩,若降,无疑在户口增长考核一处该知县、县令的政绩是不光彩的。
宋真宗时期,潮州海阳县令钱治,在其管理海阳县时,海阳县户口增加千余户,这成为了钱治政绩上亮眼的一笔,并借此胜任节度推官。
征赋税亦是知县、县令不可推卸的责任之一。赋税于国家而言可谓是国力之根本,无论是推行政令还是或大或小的战争,赋税都是其一切推行、实施的重之根本。
对于征赋税,宋朝的管控十分之严格,不仅对知县、县令提出了“自今诸县令、佐凡历三年,收赋税并得依限齐足者,超资任以大县;历二年,违限不足者,降资授以小县”的要求。
同时对于征赋税宋朝中央虽然全权委派知县、县令负责此事但为防知县、县令贪污的情况,加以让县丞负责督查,对于征赋税的账本及各项出入把控的十分细致,静静过各个州府军,层层核查之后,上缴国库。
徭役,亦是宋朝中央地方严格执行的事务,因宋朝连年战乱,虽在前期未曾危机国本动摇社稷,但在经过大大小小的对外战争、对内农民起义之后,宋朝军队的有生力量出现大批空缺,故就徭役宋朝亦是十分的重视。
宋朝的徭役分为差役法和募役法。差役法为无偿,用现代的话来说即使应征入伍;募役法则是有偿的,从军后由政府给予个人家庭一定的补偿及补贴,同时因个人从军赋税缺少壮丁由当地民户在征赋税方面一定比例的分担。
但在募役法实行的同时,有时因当地民户按户分担逐渐加重了百姓生活的负担之后,则会引起剧烈的反映,这时各地的知县、县令则需要协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差役法及募役法实施后所带来的一连串的影响。
科举育人、孝子闻名乡间这些亦是知县、县令在地方行政的一种体现。
众所周知,宋朝的科举制度非常的完善,三年一科举,这是天下读书人鲤鱼跃龙门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知县、县令也在其背后有着卓越的贡献。一个好的环境会创造更加才思敏捷、优秀的人,天下寒门子弟千万,一旦入仕便是实现了自己多年的夙愿,对于知县、县令来说,自己管辖的县内有进士或是榜十或是状元这于自己的政绩而言无疑是亮眼的一笔,从侧面说明了该知县、县令在任职期间县内的文化育人风气十分的浓郁,家家户户十分看重国家推行的科举制度。
知县、县令事多而品级低
如前文所述,作为一县之长官的知县、县令日常所需要处理的事务非常之多,在县内无所不揽,无所不包,但就知县、县令日常所需要所的事情之多与之官职对比明显是呈反比的。
《职官典·郡县》载:“县令者,政令之长也,正五品。”
这是秦代所给予知县、县令的官级,但到了宋代知县、县令所拥有的官级明显是较低的,在前期赤县令的品级还是正五品,但从元祐年间开始,即使是开封府的两赤知县、县令都变成了正七品,到之后,诸州上、中、下知县、县令都为正九品。
也因为知县、县令平日管理的事务多但品级低权限低,其又被人打趣为“九品芝麻官”。任何一个除去知县、县令的朝廷在编官员可能都比知县、县令的品级要高,因品级高,或许他们随意一人便可打发一县之长官知县、县令。
总结
治天下之术,莫终于牧民,牧民之人,莫亲于守令。于国家而言,是否能对一个对方拥有绝对的掌控权关键便在于知县、县令,而知县、县令在一方是否能为一方做好事,干实事这不仅为地方的发展提供了发展的契机,也关乎宋朝整体的经济发展与稳定与否。
故就知县、县令而言,在地方他们是父母官,所有事都与他们休戚相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虽较于其他的官员的品级小,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宋朝地方经济的发展中,这些在地方挥洒着热血与汗水的知县、县令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无疑是巨大的,为整个大宋王朝的延续提供了生的积淀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