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李治在位期间的政治都可以说与贞观时期一脉相承。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李世民生前对李治竭力灌输自己的政治经验以外,李治本人的性格也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这位以仁厚著称的君主对政治并没有多少独立的见解。事实上,李世民在生前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条平稳的道路,李治只要按照这条道路走下去,就可以获得相当大的成功,并不需要对这条道路本身进行大幅度的调整、修正,而李治似乎也特别适合扮演这样的角色。
1、为何招不来人才?
李治对李世民政治经验的承袭,首先表现在他对贤才的重视与搜求。在位期间,李治多次下诏求贤,并反复要求群臣举贤。即位当年的九月,李治便颁布了第一道求贤诏,命京官及诸州荐举贤良。
诏书中要求荐举者,除居官称职以外,还包括那些有关教育、行政、求学、司法等各方面的人才,急切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这种招贤方式,诏文既极空泛,群臣亦未必认真遵行,效果如何,可想而知。所以,李治在后来的求贤诏令中,提到这一点时,往往流露出不满意的口气。
大概李治认为贤才俊义不入朝廷,是因为群臣惧怕引起非议,所以不能举其所知。
因此,李治曾劝诫宰臣说:
“四海之广,唯在得贤。卿等用人,多作形迹。护避亲知,不能尽意,甚为不取。昔祁奚举子,古人以为美谈。即使卿等儿侄有材,亦须依例进举。”
但此后,李治又发布诏令,求访贤才,仍然没有明显效果。
所以,李治又对臣下发问:
“往者天下七国,皆有英贤,今四海一统,遂无俊杰,亦由经营辽海,未暇搜扬。将济巨川,伫闻舟楫,何其寂寞一至于斯?”
当时,许圉师回答说:
“百里奚处虞而虞亡,入秦而秦霸,在陛下用之耳。”
许圉师之言,确实指出了一个重要问题。
时代造人才,时势造英雄。时过境迁,欲求古式贤士,不惟求之不可得,得之亦不堪用。李治求贤诏书,总计有十几道之多,但州县送到京师,往往“无堪应务者”,只能以礼遣回。
后来,李治又召集群臣,指责他们“不进贤良”。
李安期,巧言辩解,把责任一股脑推给了李治,其实,这个责任并不能完全由李治来负。
李治的责任在于,正如旧史所指出的那样,他过分崇尚“吏事”,从而使他极其自然地认为那些被举送来的“贤才”,其实百无一用,只能摆出一副空架子,高谈阔论。
其结果便是,他急于求贤却又总是感到得不到所希望的人才,这使李治时期的公卿群臣与李世民时期的公卿群臣,在面貌上迥然有别,并且使两个时期的政治风气,在实际上也有很大的不同。
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李治确实是一位思贤若渴的君主,在求贤方面所下的功夫不亚于他的父亲。
2、孙思邈还是田游岩?
除了那些频繁颁发的诏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他对那些享有盛名的隐逸之士所倾注的企慕之情中看出这一特点。
旧史把隐士分为三类:
其上,“身藏而德不晦,故自放草野,而名往从之,虽万乘之贵,犹寻轨而委聘也”;
其次,“挈治世具弗得伸,或持峭行不可屈于俗;虽有所应,其于爵禄也,泛然受,悠然辞,使人君常声所慕企,怊然如不足,其可贵也”;
其下,“资槁薄,乐山林,内审其才,终不可当世取舍,故逃丘园而不返,使人常高其风而不敢加訾焉”。
在唐代,由于社会风气的演变,士阶层汲汲趋利,并且在官本位价值观念的推动之下形成了一股入仕的热潮,对人格独立的追求日渐减弱,隐士受其影响,往往“假隐自名,以诡禄仕,肩相靡于道,至号终南、嵩少为仕途捷径,高尚之节丧焉。”
少数“可喜慕者”,亦不过属于第三类,即“下焉者”。
李治刻意求贤,不辞劳苦,“访道山林,飞书岩穴,屡造幽人之宅,坚回隐士之车”,尽管其真正的作用,不外乎“重贞退之节,息贪竞之风”,但就其本心来说,却绝非故作姿态,摆摆样子而已。
举例来说,京兆华原人孙思邀,在隋及唐初誉满海内。此人通诸子百家之说,精阴阳、推步、医药诸术,隐于太白山,绝意仕进。
隋文帝杨坚为北周宰相时,曾召其出任国子博士,辞不赴。李世民召其入京,授以官职,辞不就。
及李治在位时,孙思邈已百岁左右,李治仍然把他请到京师,授以谏议大夫之职,企慕之心,不难想见。后来,孙思邈固辞还山,李治特地赐其良马,并把鄱阳公主邑司赠送给他居住。
再举一例。
京兆三原人田游岩,素以高节自诩,朝廷屡请不赴,名重一时。
后来,与老母及妻一起隐居。
李治游幸嵩山,特遣中书侍郎薛元超慰问其母,并赐药物絮帛。
田游岩野服出拜,李治命左右扶止之,问道;“先生养道山中,比得佳否?”
田游岩答曰:“臣泉石膏盲,烟霞痼疾,既逢圣代,幸得逍遥。”
李治说:“朕今得卿,何异汉获四皓乎?”
薛元超赞道:“汉高祖欲废嫡立庶,黄、绮方来,岂如陛下祟重隐沦,亲问岩穴。”
李治大悦,遂命田游岩携家赴东都洛阳,拜崇文馆学士。
后来,李治营建奉天宫,田游岩旧宅在宫之左,按照惯例应该毁除。李治特命保留,并亲自书写“隐士田游岩宅”门额,以资褒扬。
孙思邈的志节尚可称道,田游岩的行为,已颇有“身在江湖,心存魏阙”之嫌。对李治来说,后者更适合他的口味。
因为田游岩不仅名重一时,而且可以为他所用。但李治并未因此而有所厚薄,说明他求贤的态度确很真诚。
田游岩应召入朝,功不成而名不就,却招来了一大堆非议。
时人蒋俨致书指责他说:
“足下负巢由之峻节,……足下受调护之寄,是可言之秋,唯唯而无一谈,悠悠以卒年岁。向使不餐周粟,仆何敢言。禄及亲矣,何以酬塞!”
隐逸之贤无补于时,李治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是一个缺憾。这一缺憾使李治求贤的效果微乎其微并使他时时感到不安与幻灭。
3、科举为何选不上人才?
唐代选拔政治人才的主要途径,并不在老式的求访贤达,而在于制度化的科举考试。尽管唐代科举制度尚未完善,尤其是录用名额较少,既不能满足国家各类机构的实际需要,也不能满足多数士人进入仕途的迫切要求。
因此不得不采取诸途并举、多方搜罗的政策来填补空缺,但是,科举作为唐代选拔政治人才的主要途径,仍然使国家可以获得足够的人才以维持政治的正常运转。
不过,科举制度的重要意义,不仅体现在由此而选拔出来的人才往往位居要津,在政治生活中占有令人瞩目的地位,而且体现在科举制度作为入仕的正途,与士大夫阶层的命运息息相关。
李治求才心切。即位以后,大力搜罗才学之士,优礼有加,委以重任。但是,由于科举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李治的愿望实际上流于空谈。
显庆二年(657年),黄门侍郎刘祥道针对科举选人名额极少,而流外入官过于混乱之弊,上疏指出:
“令之选司取士,伤多且滥。每年入漉,数过一千四百,伤多也。杂色入流,不加铨简,是伤溢也。”
刘祥道所论,向李治指出了一种危险的倾向。儒生入仕与杂色入流不成比例,其影响将不仅是吏治的混乱,而且将是儒学的凋零。
实际上,李治在位期间,科举考试的录用名额已有大幅度增加。这一变化是否针对旧弊而发,史无明文,不可臆断。但是,这一时期中的录用名额,确实超过以前。
以进士科为例,唐代年均数约在三十人左右。李渊、李世民时期平均每年约在十人左右,李治时期则达二十人以上,特别是咸亨元年(670年)以后,录用年额大都在五十人左右。
其中咸亨四年(673年)的名额达七十九人,不仅远远超过以前,而且是有唐一代的最高数字。
但是,科举制度的弊端还不仅在于名额过少,这只需要加以适当调整便可以得到解决。如果统治者希望由此而入仕的士人为卿为相,一二十人也并不算少。
真正的问题在于,这种局面导致的后果不仅是学风沦替,而且是人才选拔面临真正的困难。
从理论上来说:
“才生于代,代实须才。何代而不生才,何才而不生代。故物有不求,未有无物之岁;士有不用,未有无士之时。”
但是,科举制度的种种弊端不仅使真才实学之士难以入选,而且使投机取巧之风日益嚣张。
欲仕之士:
“一切欲速,百端进取。故肤受末学者,因利乘便:经明行修者,华存实爽。至于振骨鲠之风标,服贤圣之言,怀远大之举,盖有之矣,未之见也。”
日久天长,德才兼备之士销声匿迹,德下才劣之辈充斥朝廷,其结果又何止人才匮乏。
上元元年(674年),刘峣上疏,痛加指陈,其疏云:
“国家以礼部为孝秀之门,考文章于甲乙,故天下响应,驱驰于才艺,不务于德行。夫德行者,可以化人成俗,才艺者,可以约法立名,致有朝登科甲而夕陷刑辟。”
刘峣所论,实际上已经对科举制度的考试方法提出了疑问。在此前后,一些人也就此上疏,或指斥弊端,或提出建议。使得李治不得不认真考虑这一问题。
4、改变科举时弊有多难?
仪凤三年(678年)五月,李治下敕,令天下举人必须兼通《道德经》与《孝经》。把《道德经》提为“上经”,目的在于申明李氏与老子的传承关系。无足多论。但是,重视《孝经》,却反映了李治力图使士人克服“不务于德行”的恶习。
李治以“仁孝”闻名,并因此而得以承绪大统,认为《孝经》可以纠正时弊,自然有其可取之处。但是,敕令归敕令,能否真正为士人所遵行,实际上难以掌握。
针对这一问题,李治于调露二年(680年)四月,采纳了考功员外郎刘思立的建议,在进士考试内容中增加了帖经与杂文两项。帖经的目的,在于了解举子对经典的熟练程度,而杂文之试,则在理其文理是否通顺。次年八月,李治正式下诏,申明此制。
永淳二年(683年)三月,又规定应举之入试策三道,并成为定例。
帖经与杂文的增设,不仅加大了考试的难度,而且丰富了考试的方法与内容:不仅在当时有助于克服科举制度的弊端,而且促使科举制度走向成熟。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李治对科举制度的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增加考试方法与内容并不能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问题。
有一利必有一弊。
增加考试难度的结果并不仅仅是促使举子认真学习经典,同时也使得更多的投机取巧手段应运而生,这在科举制度以后的发展历史中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李治求才之心固然可嘉,但是,不改变科举制度的弊端,便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是历史的局限,李治不愿意克服。也不能克服。
5、为何从官员中选不出人才?
求贤礼士,目的都在于吸引人才参与政治。
但是,如何掌握官吏任用、黜陟等具体环节,仍然是君主必须注意的问题。
凡通过科举考试以及其它途径入选的人,就有了作官的资格。
但是,有了作官资格,并不等于有了职位。文吏必须通过吏部铨试,武官必须通过兵部考核,才能真正“入流”。
不过,入流之后,也未必立即授官。
唐代铨选之法,标准有四:
“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比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
铨选之时,先观其书判,称为“试”,次察其身、言,称为“铨”,最后“询其便利”而拟官,称为“注”,总起来称为“三铨”,三铨过后,唱名赐以“告身”。
对主持铨选的官员来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凡官员有数,而署置过者有罚,知而听者有罚,规取者有罚。”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情况千变万化,积时既久,弊端丛生,往往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李治即位以后,求官者遍天下,入流者不胜数,铨选之法必须加以变通,才能适应实际情况。
总章二年(669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设立了“长名榜”,“引铨注法,复定州县升降为八等,其三京、五府、都护、都督府,悉有差次,量官资授之。”
其后,李敬玄接任,委派员外郎张仁祎对铨选制度进一步进行改革,造“姓历”,改“状样”,变“铨历”,其法日益细密。与此同时,铨选之法也越来越走上歧途。
文献记载说:
“是时仕者众,庸愚咸集。大率十人竞一官,余多委积不可遣。有司患之,谋为黜落之计,以僻书隐学为判目,无复求人之意,而吏求货贿,出入升降。”
铨选之法愈密而愈乱,造成了两个极为不良的后果。
其一,仕者众多面官职缺少,一方面是人才壅滞,候官者十人竞一官,十年得一职;另一方面则是投机取巧之风大盛,造成了吏治的败坏。
其二,有司增加出题难度,搜罗隐僻之书,考察无用之学,使铨选失去了求才的本意。
这种状况,无论对士人还是对时政,都是一种堕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李治于这一年的十月下诏,要求对被选人加试经、史各一部,通过以后,方准授官。上元三年(676年),又下诏要求主选之官必须严格挑选。不过,李治的这些措施,小修小补,无非增加考试难度,无助于“任官拣择,未甚得宜”局面的根本改观。
开耀元年(681年)四月,李治下敕,针对“选人渐多,及其铨量,十放六七,既疲于来往,又虚费资量”的形势,命官员商议对策。
官员们提出的建议,往往因循旧弊,严考试之法,广授官之数,只能使问题更加严重,固不足论,即使刘仁轨提出的“分铨限速”之法,亦不过是一种弃本就末的举措。
其实,唐代铨选制度的弊端,主要在于:
“专以言辞刀笔取人,而不悉其行。至后败职,虽刑戮之,而民已敝矣。”
依据这种并不可靠的意见选拔官吏,不仅同样影响官吏的质量,而且影响政治的统一与稳定,但是,唐代铨选制度在克服了上述弊端之后,却又产生了新的弊端。当时,吏部侍郎魏玄同以铨选之法“未尽得人之术”上疏。
魏玄同供职吏部,深知铨选之弊。
遗憾的是,魏玄同提出的建议,不可能在总体上为李治所接受。专制君主抓到手中的权力,只能越抓越紧,绝不可能有所放松。
李治可以小修小补,例如下诏精择主选之官,加试经史,即与魏玄同所论颇合。但是,要他分权于各级官吏,实在勉为其难。上疏的结果,可想而知。
官吏选拔制度的种种弊端,迫使李治不得不对官吏的优劣忠奸十分留意并亲自过问官吏黜陟的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