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创立了言谏制度,发展数千年后,到唐代已达到完备的状态,纵观古今,政权的衰落、国家的灭亡无一不源于帝王的独断专行。他们无视谏官的重要性,自以为是,最终一败涂地。
专制政体中,君主享有至高且不可分割的政治权力,权力过大必然会导致制权力滥用,进而导致制度的崩塌。为了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固,古人就创制了言谏制度来辅佐君王。
唐代言谏制度的确立使得谏官得以通过进谏、封还等法定方式直接参与国家政治,为大唐盛世的造就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但是任何一个制度在实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弊端或者是局限性,那么唐代实施言谏制度时的局限性有哪些呢?
一、用舍在君
1.臣弱君强
在君臣关系中,君主被动听取谏言,为强势、核心的一方,臣子主动进谏,为弱势、辅助一方。儒家架构了以仁、礼为核心的道德伦理体系,将君臣置于其中,所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法家则主张“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君主须拥有权力,以势慑下,以术控臣。无论是进谏还是封驳,皇帝都拥有最终决定权。
古人云:“未信而谏,则以为谤己;信而不谏,则谓之尸禄。”对于君主而言,不信任的臣子进谏是诽谤,信任的臣子缄默不语是失职。
德宗认为谏官不过只会道人短长,谏言大同小异毫无价值,还误会谏官利用君主博得名利,竟不诏次对。君主个人素质的高低也是纳谏与否的重要原因。
2、因君而谏
上有所好,下投其好。谏言逆耳,必然会使得君主不快。君若有德,则应明白人不可“以一噎而止餐,国不可以谬一贤而远正士”的道理。君若无德,谏官进谏无异于虎口夺食。宪宗晚年好神仙,赐术士柳泌为官,谏官争论奏,以为“人主喜方士,未有使之临民赋政者。”
二、皇帝易谏,皇权难制
1.受制于皇权既得者
谏官进谏的对象是君主,而言谏制度的核心是约束皇权而不是君主一个人,若君主势微,言谏制度作用的渠道断裂,难有用武之地。皇权作为一种专制力量并不是只能由皇帝行使,宦官窃权、外企专权、垂帘听政都是皇权转移的表现形式。
权臣当政,君权旁落,言谏成为无本之木。宰相专权,言官虽为清流亦为重臣,却直接隶属于其下。权相若为一己私利,排除异己,对于谏官进谏将构成直接威胁。
宦官在中国古代宫廷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权宦在得到君主信任后霍乱超纲,使得君主受到挟制,大权旁落奸佞。谏官权力缩水,地位大不如前。国家制度,混乱吏治,加速矛盾,造成内乱。唐朝甘露之变的失败使得文宗的施政空间受到抑制,仇士良等权宦杀生除拜,皆可自决,君主也不能提前知晓。
2.受制于政治斗争
朋党之争使得群臣为了政治利益互相攻击,君权成为党政的工具,对言谏制度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其一,谏官选任、去向被党派影响,宰相对谏官选任具有发言权,党魁往往会在谏官中安插自己的党羽。
其二,党争之下,谏官自身难保。白居易厌恶党争,但因与李宗闵一党的杨虞卿为姻亲,只能移病东都以避党祸。其三,帝恶朋党,难免多疑。谏官一旦被误会为朋党,也将失去君主的信任。
宪宗晚年以为天下略平便贪图享乐,皇甫镩等一党便投其所好,阴佐所欲。裴度等人进谏亲贤臣远小人,反被宪宗污为朋党,不纳其言。
群臣结党营私,私利凌驾于公利之上,君主被怀有私心臣子愚弄、利用甚至控制,言谏制度难以自我调节发挥作用。
三、强制力之缺乏
言谏制度对于君权有监督约束的作用,但绝非西方政治中的权力制约,在城邦时代的西方,政治制度设计之初就将权力制约的理念融入其中,
如斯巴达实行双王制和专门监督君主的监察制度。士大夫集团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对皇帝的决策有异议,力谏皇帝改变决策,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权力制约,而是通过规劝等方式引导皇权走向有利于国家发展的轨道上。
1.非平行的制约
承认皇权至上与监督皇权滥用并不矛盾,通过进谏这一渠道在事实上规范了君权的行使,维护了国家的稳定。现代西方语境中的权力制约是一种平衡性的制约,即没有哪种权力占据绝对核心地位,这在中国古代是难以实现的。
言谏制度镶嵌在君主专制政治制度之中,优化君主专制弊端,使其能够自我调整、补救、充实提高。皇帝、国家与专制实为一体,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以贯之。
王朝更替,经验的教训使得统治者们明白没有监督的权力会毁灭国家。三省六部的权力分工使得政务处理有条不紊,由其派生的封驳制度、言谏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但所有制度的目的都是保障皇权的正常运转,而不是皇权的对立因素。君主对于制度的态度直接决定了权力是否被约束。遵守制度者有之,摆脱者亦有之。
2.制度使之然
纵观历史,君主多为前者,如果考虑到这个基本事实,就应当承认,君主专制权力的总趋势是逐渐削弱的,言谏制度的作用是十分显著的。
在君主眼中,言谏制度是“取天下之耳目,裨我视听,尽天下之心智,为我思谋”的利器。天子之耳不能自聪、天子之心亦不能自圣,这才有合天下之力辅佐君主之必要。
然而天下为君,君即天下,在君与国混淆的政治理论中,不论是何种制度都难以真正束缚一个执意妄为的君主。因此,强制力之缺乏与其说是言谏制度的局限,不如说这是专制制度之必然。
得益于唐朝特殊的政治环境,言谏制度才能在专制集权之下坚守从道不从君、忠公不忠私的初衷。宋代台谏合一,谏官己经悄然转化为察官。
言谏制度被御史制度同化,御史制度为君所用,是君主的左膀右臂,是君主扩张君权的工具。然而复杂的政治环境以及良莠不齐的官员等种种原因,制度虽良善却难以达到预期。
宋以及宋以后的朝代不能说没有臣子进谏、君臣共治的盛景。然而没有制度支撑的和而不同仅仅是依靠君主一时的贤德营造出的海市蜃楼,不能发挥制度十之一二的效力。
明朝给事中的封驳权也不再纯粹,六科给事中封驳、言谏、监察三权齐享,十三道御史兼有谏权。清承明制,科道进一步合一,对君主的监督功能进一步弱化,几近于无。
四、结语
不难看出,言谏制度自身固然有诸多不足,然而制度能够保证决策的和而不同,博采众长。谏官能够匡扶失道之君,不惧身危之祸。因此历代君主不仅设立专职谏官,还为谏官能够积极进谏制定法度。
言谏制度是专制制度自我反省、自我修补的产物。制度脱胎于强调君权的政治伦理,在“忠君”的旗帜之下与当时的政治制度相耦合,最终衍生成为具有帝制时代特色的权力监督制度。不可否认,它为封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政治的保证,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助力,对于今天制度建设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