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尧、隆科多被杀,那是因为他们已经不把雍正放在眼里,恃宠而骄,骄横跋扈,更是胡作非为,更都是有造反之嫌。所以雍正怎么会放过他们呢?
而张廷玉,他终雍正一朝始终都恪守着为人臣子的本分,不骄不躁,雍正赞其:“和平端正,学问优长”,如此这么一个忠心耿耿,办事能力又是极强的张廷玉,雍正又岂能舍得杀呢?
年羹尧。康、雍名臣,康熙三十九年进士,是雍正朝少有的文武全才。康熙四十八年,不到30岁的年羹尧升任四川巡抚,成为地方封疆大吏,四川任上他兴利除弊,使四川获得大治,因此受康熙嘉奖。康熙六十年,因政绩卓越,被康熙晋升川陕总督,总揽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军政,成为清朝西北权力最大的官员。
雍正即位后,作为绝对的亲信,年羹尧更是平步青云。雍正元年正月,雍正下诏:“若有调遣军兵、动用粮饷之处,著边防办饷大臣及川陕、云南督抚提镇等,俱照年羹尧办理。” ,自此年羹尧总揽清朝西北一切事物,形同“古皇帝”般,云南、贵州、四川等西北诸省上至总督,下至府县,皆需听命于年羹尧。
同年十月,青海发生罗卜藏丹津叛乱,西陲再起战火,清朝西境危矣。随后,年羹尧被雍正任命为抚远大将军,总督各军,负责平叛事宜。雍正二年,年羹尧“分道深入,捣其巢穴”,青海叛乱遂定,“年大将军”威震西北。而后,雍正晋升年羹尧为一等公,其父年遐龄册封为一等公,外加太傅衔,同时再赏一子爵,由其子年斌继承。
此后,雍正对年羹尧的宠信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他不但赐予年羹尧可自行决定西北诸省官员的任用,且还下诏:“朕世世子孙及天下臣民当共倾心感悦。若稍有负心,便非朕之子孙也;稍有异心,便非我朝臣民也”,就是让整个大清朝要世世代代记住年羹尧的功绩。
而后,雍正更是亲赐年羹尧双眼孔雀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及金币等原皇族才能使用的非常之物,可以说此时的年羹尧俨然就是雍正朝第一宠臣,更是第一权臣。
可是就是受到如此待遇的年羹尧却始终不满足,他借着雍正对他无底线的宠信,开始变得越发的骄横跋扈,最终在接连做错了几件事后,逐渐失宠于雍正。
第一、擅作威福。当时年羹尧恃宠而骄,骄横跋扈之风日甚一日,逾越之事是越做越多。当时,年羹尧要求属下官员在接受他赏赐之物的时候一定要“北向叩头谢恩”;发给总督、巡抚的文书本应该平等称之,可年羹尧却要擅称“令谕”,把原平级的官员视为下属;以臣子的身份让身为郡王的蒙古王族对他行跪拜之礼。
可以说年羹尧的行为已是十分逾越,更甚者在雍正面前,年羹尧也是举止失仪,“御前箕坐,无人臣礼”。最终这等作为让雍正的心中渐渐有了不快之心。
第二、结党营私。当时雍正为了表示对年羹尧的重视,他特别下诏凡年羹尧所保举之人,吏、兵二部一律优先录用。本来这等信任年羹尧应该好好珍惜,更应该慎之又慎,可是年羹尧非但没有珍惜,反而是借着这个权力结党营私,在西北完全建立起一个属于自己的朝廷,他排除异己,任人唯亲,更是大肆贪赃枉法。
如年羹尧就曾借着手中的权力,冒领军功将使其未出籍的家奴桑成鼎、魏之耀推上了直隶布政使和署理副将的职位。
第三、贪赃枉法。年羹尧在西北不足十年的时间就收刮了数百万两的白银,这等贪赃枉法显然是力主反腐的雍正所不能容忍的。
也就是如此,在年羹尧自己一步步的作死下,忍无可忍的雍正最终对年羹尧下重手了。雍正三年十二月十一甲戌日曾经叱咤风云的年大将军被雍正以九十二款大罪下大狱,而后年羹尧自裁于狱中。
隆科多。名门之后,康熙第三任皇后孝懿仁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第三子,他是由清一代被皇帝(雍正)公开以“舅舅”相称的大臣。
康熙六十一年,康熙驾崩,雍正在时任步军统领隆科多的帮助下,得以顺利继位,可谓是雍正朝第一功臣,因此深受雍正恩宠。雍正一即位,隆科多就被赋予总理政务的权力,并授吏部尚书衔。之后,雍正更是赋予隆科多在朝廷铨选官吏时,可不经请奏直接任用,故人称“佟选”。
雍正二年,隆科多与年羹尧一起被赐予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等非常之物。可以说隆科多与年羹尧同为雍正的左膀右臂,一个在内,一个在外,两个人对雍正都有巨大的帮助。可隆科多却同样与年羹尧犯了一样的错误,那就是恃宠而骄,骄横跋扈,贪赃枉法。
他不但自己大肆收受贿赂,还纵容家奴索贿,同时更是与年羹尧狼狈为奸,结党营私,对清朝的政治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如此,雍正五年,雍正以四十一条大罪,将其幽禁于畅春园,次年病死。
综上所述,可以说年羹尧和隆科多死有余辜,他们曾经都深受雍正的宠信,雍正对他们可是掏心掏肺,不但赐予他们“年选”、“佟选”这样的大权,还都赐予了他们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等皇族才能使用的物件,只能说雍正对他们的厚待已是为人君者能给予为人臣子者最高的赏赐。
可是就是如此,隆科多、年羹尧却始终都不满足,他们不但不感激雍正的厚待,还借着雍正对他们的那份信任,行贪赃枉法,结党营私之事,最终他们这等胡作非也就是惹怒了雍正,也让他们自己付出了血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