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大信托原董事长闫桂军案开庭,引发广泛关注。据悉,其违规放贷高达 63.9 亿,数额之巨令人震惊。同时,他还涉嫌受贿 2 亿,这种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秩序和公共利益。在庭审过程中,相关证据将被一一呈现,公众期待着法律的公正裁决。这一案件不仅彰显了国家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也提醒着金融从业者要严守底线,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
2025年5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光大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1年,被告人闫桂军利用担任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光大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光大兴拢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发展和入职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1万余元。2016年5月至2020年2月,闫桂军在担任光大信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指使下属办理并违规审批,促使相关信托计划等项目通过评审,向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63.9亿余元。2020年5月至7月,闫桂军在担任光大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规定,擅自批准将某公司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以远期方式转让给不具备战略投资资格的相关自然人。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闫桂军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闫桂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闫桂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荆州市史志研究中心、荆州金融监管分局及相关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共计30余人旁听了庭审。
作者:审监二庭 周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