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刘某做出了一个令人瞩目的举动——投案自首。这一行为背后,或许有着复杂的故事与内心的挣扎。他选择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过往,或许是意识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正义的力量。通过投案自首,他不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责任,也为社会的法治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最终,他因这一勇敢的抉择而获得了应有的处理,获利 200 元或许只是法律对他的一种体现,但更重要的是,他开启了重新做人的道路,为自己的未来奠定了基础。
帮人去银行取现一次,就能轻松得到一笔200元好处费,还有这样的好事?小心!别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上海派出所获悉线索,疑似有人帮助他人转移涉诈资金。接到线报后,民警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经分析研判,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查,男子刘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条“帮助他人取现能够得到好处费”的信息,随即主动联系对方。对方称只要刘某帮忙在ATM机上取款并送到指定地点,一次即可轻松获得200元好处费。刘某虽担心违法,但想到只要跑跑腿轻轻松松就能赚到200元,当即同意。
刘某按对方的要求下载某聊天软件与上家进行交流,上家为其提供了工作机,并教其如何无卡、无存折在ATM机上取款。随后,刘某在台江区某银行ATM机处,利用上家提供的工作机模拟银行卡取现5000元人民币,放置在上家指定的位置完成交接,刘某获利200元。
经查明,刘某取现的钱款涉及一起诈骗案,其行为已构成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属情节严重。目前,经办案民警工作,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帮助诈骗团伙“取现”而从中非法获利,实质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请广大群众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陈丽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