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通报“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引发了一点迷思。为何要对这三种底色进行禁用呢?是出于城市形象的整体规划考量,还是有特定的文化或视觉因素?这不禁让人思考,这些底色在过往的城市景观中是否存在一些不协调或不符合新要求的地方。或许是为了打造更具辨识度和统一性的城市风貌,但这也可能给一些已有的广告牌匾改造带来一定挑战。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解释和说明这一规定的背后逻辑,以更好地让公众理解和配合,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解和困扰。
真的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在事件发酵多日后,廊坊有关方面针对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等问题的情况通报,今天上午终于来了。
只不过,这篇加上标题、标点和落款不到200字的情况通报,仍让老丁有着不少迷思。
第一,“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
咱就说,媒体能是反映问题的主体吗?应该是网民反映、媒体报道才对吧?
“主要问题基本属实”,那请问“主要问题”以外的次要问题是什么?“基本属实”以外不属实的部分又是什么?
第二,“目前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
咱都不去抠为何是“免职”而不是撤职这个字眼了,请问“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是谁?是三河市的一把手,还是那个去年10月曾公开宣称“去红去蓝,蓝色太俗”的三河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刘某?
第三,“责成三河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
别的“反思”“汲取”“整改”或许都太遥远,能不能把三河当地商户因被瞎折腾而换牌匾的费用先给赔偿了?人民网此前的报道可显示,“高一米二、长三米五,镶嵌四个字的新招牌花费近2000元,相当于(某商户)近半个月房租”。
只能说,但愿如情况通报中所说,目前只是个“初步核查”,下一步还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如果最终的结果大体只如这不到200个字显示的这样,那老丁不得不脱口出三个字——
扯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