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在改正“招牌换色”这一举措上,可从有名有姓、有职有位的方面着手。首先明确各相关责任人,如具体负责店铺招牌整改的工作人员,他们将成为行动的执行者,肩负起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对于店铺业主,要让他们知晓自身在招牌整改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确保他们积极配合。同时,涉及到管理部门的领导,要发挥其决策和协调的作用,统筹安排整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通过明确这些有名有姓、有职有位的人员,能让三河的“招牌换色”行动更有序、更高效地推进,为城市形象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多日之后,广告牌禁用红蓝底色的事,终于有个初步结果了。
公告是这么写的:
廊坊市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责成三河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
我觉得,和群众说话,不妨明白些。
“市委主要负责人”,到底是市委的负责人,还是市委里负责这件事的负责人?
群众不明白惯例,可能听不懂。
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又是什么职务?
事已至此,为何不坦诚的说明白呢?
为何要遮掩姓名和职务?
身为公务员,群众不能知道他的名字吗?
现在,每遇负面,遮掩姓名,模糊职务似乎成为一种惯例。
俗话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这个“坐”字,指连坐,指受罚。古人都明白的道理,怎么到了现代社会,一有负面就隐去名字了呢?
“治病救人,惩前毖后”,不应该从有名有姓开始吗?
有名有姓,是责任,是压力。
有名有姓,应该成为一种惯例。
三河市,乃至所有地方,改善营商环境,不妨从有名有姓,有职有位开始。
后记,刚刚看到朋友圈有人说,文章要短,深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