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偷偷过户房屋给孙子被判无效》
爷爷未经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偷偷将房子过户给孙子的行为,被判定为无效。这一事件背后涉及到复杂的家庭财产继承和法律规定的纠葛。从法律角度看,房产往往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在处理时需要遵循法定的继承程序。爷爷此举可能是出于对孙子的偏爱,但却忽视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判决维护了家庭财产分配的公平性与合法性,也提醒人们在处理家庭重要财产时,应尊重相关法律规定,避免私自处分引发家庭矛盾与法律纠纷。
近日,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遗产继承纠纷。妻子李某去世后,王某在未告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孙子王小丙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成交价30万元。王小丙后续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并未支付30万。知晓此事后,王某的其他子女认为涉案房屋为遗产,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爷孙两人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之实,擅自处分遗产,其行为无效。王某与王小丙抗辩王某将涉案房屋过户在其唯一的嫡孙子名下,符合我国传统理念与价值观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法院确认王某与王小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