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程师的不当行为:盗取源代码“移花接木”》
近日发生了一起令人不齿的事件,一位离职工程师竟做出了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该工程师在离开原公司后,盗取了公司的游戏源代码。他并未就此收手,而是联合他人妄图进行“移花接木”的操作。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公司的知识产权,游戏源代码凝聚着原公司众多人员的心血与智慧,是公司的核心资产。这种盗取和不当使用源代码的行径,不仅会给原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破坏了整个游戏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应受到严厉谴责的行为。
一款新游戏正准备上线运营时,网上却出现了相似的游戏。原来,游戏开发工程师复制了游戏源代码,并在离职后以“移花接木”的方式将游戏上线运营,总涉案金额达3400余万元。近日,这起侵犯著作权案,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名涉案人员被法院判刑。
据悉,男子文某曾是某科技公司的游戏工程师,自2017年起参与研发了一款网络游戏。他违反保密规定,私自复制了该游戏的源代码等资料。2020年离职后,文某与原同事丁某、黄某等人成立了一家游戏公司。为了快速开展业务,他们商议将之前获取的游戏资料修改后作为自家公司产品。
2020年底,文某与广州某发行公司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卢某明知该游戏为侵权产品,仍将另一款取得合法手续的游戏资料“套壳”到文某等人提供的产品上。同年12月,该游戏正式上线,吸引了5万余名注册玩家。
由某科技公司开发的原版网络游戏经过转让,最终由福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取得著作权。当福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准备上线运营这款游戏时,却发现网上已经有了同款游戏。该公司遂向警方报案。同年7月,文某等人落网。
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挽回受害企业损失,检察官主动听取权利人意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促成文某、卢某等人退出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人。今年7月,鼓楼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将文某、丁某、黄某、卢某等7人提起公诉。9月,法院判处文某、丁某、黄某等4人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3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95万元至110万元不等;判处卢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2年2个月不等,缓刑2年至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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