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这一举措犹如注入农业发展的强心剂。一方面,政府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在资金、技术和土地等资源上给予扶持。资金支持助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更新设备,提升竞争力;技术帮扶促使企业进行创新研发,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为农户提供种苗、技术指导,农户按标准生产,既保障了企业的原料供应,又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推动福州农业朝着现代化、产业化大步迈进。
近日,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明确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工作方案》明确培育对象为:种养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亿元以上,加工流通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且“十四五”期间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特色农业龙头企业。
《工作方案》主要从加强领导挂钩服务、支持企业升格晋级、加强农业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人才保障等五个方面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政策扶持。
《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年销售收入(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家以上。(记者 马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