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的交易处理:退款到手不退货且买家赔付900元》
在电商交易的复杂场景中,出现了一种特殊情况。买家在某种交易中,达成了退款到手却不用退货的结果,并且需要赔付900元。这一现象可能源于多种因素,或许是双方事先达成了特殊的协议,比如商品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部分损坏但商家同意保留商品同时收取一定赔偿以弥补损失。也可能是在售后处理过程中,经过协商,以这样一种独特的方式解决争端,这种情况虽然不常见,但反映出电商交易中处理纠纷的灵活性与多样性。
选择“仅退款”服务,不等于“薅羊毛”
退款到手不退货 买家赔付900元
为提升消费体验,各大网购平台相继推出“仅退款”的售后服务,然而实际操作中隐藏着一些交易风险。近日,鼓楼法院调解了一起“仅退款不退货”买卖合同纠纷。
去年12月,市民小陈在某电商平台下单一件行车记录仪商品,价格为170元。收货后,小陈在未与商家协商的情况下,通过该电商平台的“仅退款”服务,成功退款170元。
随后商家多次联系小陈,要求其将行车记录仪退回,小陈均未予回应。后商家诉至鼓楼法院,要求小陈退回货款,并承担店铺损失、律师咨询、调档、快递等相关维权费用。
经办法官告知,通过信息网络方式买售商品,双方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商品买卖关系。商家按时向买方交付货物,履行了义务;买方通过网络平台申请退款并退款成功,却拒不履行返还货物的义务,构成违约,买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仅退款”适用于买家未收到货物或者拒绝接收货物的情况。选择“仅退款”服务,并不是说买家可以在收回退款后无偿占有货物。
经过法官释法说理,小陈当场向商家表达了歉意,并一次性向商家赔付货款及相关维权费用9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畅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