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的对张福财涉嫌受贿罪的逮捕决定,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受贿罪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公职人员廉洁性。检察院这一举措表明其坚决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在证据审查等一系列严谨的司法程序之后,认定张福财存在涉嫌受贿的行为。这一决定有助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社会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告诫公职人员要坚守廉洁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同时也让民众看到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净化社会风气的积极作为。
福建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原二级调研员张福财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福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