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追回医保基金并发放举报奖金》
福建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成绩显著。去年,成功追回超过1745万元的医保基金。这一成果彰显了福建省对医保基金严格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坚定决心。同时,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对于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人员发放了6.2万元举报奖金。这一举措有助于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医保基金使用的良好氛围,保障医保基金合理、合法、合规地用于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需求,让医保基金真正成为民众健康的坚实后盾。
记者22日获悉,福建省医保部门去年受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投诉举报件495件,对有效举报100%予以核查核实,追回医保基金1745万余元,按照规定兑现举报奖励35例,发放举报奖金6.2万元。
《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明确,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励20万元(详见本报2月6日A7版报道)。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对2019年出台的《福建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主要包括调整扩大举报奖励的范围、划分举报奖励的等级、明确领取奖励的方式和要求、调整举报奖励标准等四方面内容。
其中,举报奖励范围由欺诈骗保行为扩大到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举报人对包括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以及违法违规使用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均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此外,奖励金额上限从10万元调整到20万元,最低奖励金额从100元提高至200元。同时明确每个档次奖励的比例,一级举报奖励按案值的6%给予奖励;二级举报奖励按案值的4%给予奖励;三级举报奖励按案值的2%给予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按奖励标准提高20%计算奖励金额。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方便群众举报,福建省各级医保部门对外公布了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不断规范投诉举报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细致办好每一条线索。(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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