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五部门公告:政策调整》
福建五部门发布的公告带来政策的调整,这一举措宛如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这一政策调整涉及多个方面,可能与民生、经济或者社会治理相关。它就像一个指南针,将为福建当地的相关领域重新指引方向。无论是企业的发展规划,还是民众的生活安排,都可能因为这个政策调整而发生改变。各个部门在其中各司其职,协同推动这一政策调整的有效实施,福建的发展格局或许会因此重塑,在新政策的指引下走向新的发展阶段。
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福建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政策实施情况,经福建省商务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税务局研究,现对《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涉及汽车置换更新的部分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置换更新的乘用车新车,取消《实施方案》中须在省内上牌的要求;取消《实施细则》中须在福建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的要求,即:在政策实施期间,个人消费者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购买的乘用车新车,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不限注册登记地。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加。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