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器械自动售械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在福州市医疗器械管理领域有着重要意义。这一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体现出对自动售械新兴模式的重视与规范意向。它有助于填补当前在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方面管理规则的部分空白,确保市民能从自动售卖渠道获取安全、合规的医疗器械。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政府能够广泛吸纳来自医疗器械企业、医疗从业者、普通市民等各方的声音,使规定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保障医疗器械自动售卖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福州市医疗器械自动售械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创新医疗器械零售模式和监管方式,满足公众24小时购械需求。
规定明确,采用自动售械机销售的医疗器械不得超出企业的经营范围,所售医疗器械应当是可以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不得在自助售械机内销售。采用自动售械机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仅经营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除外)的,经营企业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记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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