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偷拍肯定是违法行为,被偷拍者有权利阻止这样的偷拍并报警。如果调查属实,可以依法要求偷拍者公开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
反过来,如果调查结果证明,被质疑偷拍者没有偷拍又当如何处理,该不该要求质疑者也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否则,对被质疑者不公平。
据九派新闻报道,12月8日晚上,杭州地铁五号线大运河站,一女子情绪激动质疑身边男子偷拍,随后女子大声呵斥男子,要求报警并坚持对方拿出手机,男子则回怼表示,如果没有偷拍就砸掉女子手机。记者随后向杭州地铁了解到,地铁工作人员已配合公安将他们带至地铁站警务室。
看到这则消息,很多网友表示,大冷天的,能偷拍什么呢?虽然这样的议论不免有点武断,冷天也不代表没有偷拍现象。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在公共场合大声呵斥他人偷拍,也是应当想想后果的。要知道,遇到这样的情况,并非只有偷拍者会触犯法律,质疑者也可能会触犯法律。
应当说,这起事件调查的难度并不大。在众目睽睽下,面对女子的呵斥和满车乘客的眼睛,男子应该没有删除图像的时间。因此,只要翻开手机检查,就能知道有没有偷拍。如果偷拍了,相信警方会依法处理的。
难题在于,如果调查结果证明,男子没有偷拍,女子是否也要向男子赔礼道歉,在民警面前道歉还是通过媒体公开道歉,女子要不要给男子赔偿名誉损失,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诬陷他人的代价太低,就会让无理甚至无良的人动辄诬陷他人。所以,这起事件,希望杭州警方能够给双方一个公平的交代、公正的处理结果,能够成为处理偷拍事件的一个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