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线上德州扑克俱乐部,被认定为主犯之后,辩护还能做什么?本案中,我们从一次会见中发现当事人后期让出分成、减少参与的线索,围绕不同阶段的实际作用提出核查和量刑意见。一审法院最终仍认定蒋某为主犯,但在同为主犯的几人中,蒋某量刑最低,300余万元的赌资数额,蒋某量刑一年。
一、案情概要
一名同案人员在某网络平台创建德州扑克俱乐部,后伙同蒋某等人共同经营,通过微信拉人等方式招揽赌客入局,并从赌博活动中抽水返利。
案件即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家属通过线上渠道联系到我,希望重新梳理案件。此前的沟通经历让家属对更换委托十分谨慎。他们关心的,是律师能否讲清案件处于什么阶段、还有哪些事实需要查明,以及接下来能够开展哪些工作。
会见中,蒋某提出了一项需要核实的情况:他称自己在后期已不想继续经营,曾向客服表示让出自己的分成,由对方接手。但他没有退出相关群聊,仍提供一些帮助,也未向其他合伙人明确说明这一安排。对辩护而言,这既是一条可能有利的线索,也包含不能回避的不利事实。
二、辩护挑战
困境一:共同经营的整体事实,使主犯认定难以轻易改变
本案涉及多人合伙经营、招揽赌客和抽水分利。蒋某并非仅与俱乐部偶有接触。是否属于主犯,需要结合其在整个经营过程中的实际作用判断,不能因为后期少拿了分成,就否定此前的参与。
困境二:让出收益,不当然等于退出经营
把分成转给他人,可能只是收益处分,也可能伴随实际工作和权限的变化。两者需要证据区分。蒋某仍在群内并继续提供帮助,其他合伙人又不知情,因此不能直接把他的陈述写成已经退出,更不能据此当然认定犯罪中止。
困境三:同案说法存在分歧,必须核对具体行为
根据办案回顾,检察机关核实时,部分同案人员不认可蒋某关于作用减弱的说法,并强调其财务工作的重要性。面对这种分歧,辩护需要回答的是他当时具体做了什么、是否仍掌握经营权限,而不是仅比较谁的说法更坚定。
困境四:时间虽短,却与关键数据时段重合
根据办案回顾,当时提取的涉案线上数据覆盖约二十天,蒋某所述的后期变化涉及其中接近十天。放在数月合作中看,这一阶段不长;但与已提取数据对应起来,其作用是否变化就值得认真核查。
三、秦婧律师辩护策略
第一步:在会见中追问变化发生的时间和内容
面对“不想继续做了”的表述,会见不能停留在这句话本身。我们进一步了解他向谁表达过这一想法、分成安排是否实际改变、后来还承担哪些工作,以及其他人员是否知情。只有把个人感受还原成具体经过,才能判断哪些内容值得申请调查。
这条线索的意义,并非替当事人预先下一个“已经退出”的结论,而是提出一个清楚的问题:在其所称的变化发生后,经营中的决策、分工和收益是否仍与此前相同?如果确有差异,应当如何评价后期的实际作用?
第二步: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核查和调证申请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相关线索,并提出核实事实、调取证据的申请。根据办案经过,检察机关随后要求侦查机关重新核实。面对同案人员的不同陈述,辩护继续围绕具体分工和后期参与情况提出意见。
需要查明的,不只是分成最后归谁,还包括经营工作是否交接、实际权限是否改变,以及后续帮助的内容与持续时间。相关聊天、资金和工作记录,是核对这些问题的重要线索。调查申请的价值,在于把争议落到能够查证的事实上。
第三步:把角色认定和具体量刑分开论证
辩护提出,应当审查蒋某前后阶段的作用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后期确实只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充分评价这一差异。但“后期作用较小”是需要证明的辩护主张,不能由“没有分成”直接推导得出。
即使最终不改变主犯认定,具体参与程度仍有量刑意义。因此,我们同时主张,不应只用“合伙人”“负责财务”等概括性称谓评价全部过程,应把参与期间、实际工作和获利变化纳入个别化量刑审查。
第四步:结合认罪认罚和退缴情况落实从宽意见
对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不妨碍律师就个人责任和刑罚轻重继续发表意见。除后期参与情况外,辩护还围绕坦白、认罪认罚及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展开。
四、判决情况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五名被告人均被认定犯开设赌场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案主犯中量刑最低。
五、律师普法与结语
这起案件给我们的提醒很具体:当事人不会天然知道哪个细节具有法律意义。对一个看似只有几天的变化,律师需要追问它是否真实发生、有哪些材料可以核实、是否改变了实际作用,再决定如何提出辩护意见。
如果家人因经营线上德州扑克俱乐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咨询前可以先梳理目前的办案阶段、加入和减少参与的时间、实际分工、分成安排及可提供的原始记录。如实说明后期仍做过哪些事情,同样重要。
家属选择律师时,可以关注对方能否讲清证据问题、核查方向和下一步工作,而不只是给出一个刑期判断。我们重视每次会见和每条具体线索,也会如实说明辩护意见的依据与局限。将能够证实的有利情节及时提交审查,是对当事人负责任的基本要求。
【说明】文章仅供一般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也不能替代结合具体材料作出的法律意见。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秦婧律师,是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至今在该所执业。 秦婧律师长期办理上海本地刑事案件,熟悉不同办案阶段的程序要求、证据标准和裁判尺度,擅长经济与财产犯罪、职务犯罪、暴力与人身权利犯罪、涉黄涉赌涉毒类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常见疑难刑事案件,提供刑事拘留法律咨询、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捕辩护、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与意见提交、不起诉辩护、一审与二审辩护、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全面刑事辩护服务。
办案期间形成了形成以“证据审查—事实重构—精准抗辩”为核心的办案方式,注重深挖案件细节,发现核心辩护突破口。曾为上海本地多起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辩护服务,已成功为多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大幅减刑等实质性有利结果。秦婧律师秉承着:不辜负每一位委托客户的信任,将辩护权利发挥到极致。如您或亲人正面临刑事法律问题,欢迎关注交流,获取专业、靠谱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