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喆
退役11年,收到单位通知回去上班,或者“拿钱买断”。
8月26日,刘翔发文谈及自身处境,迅速引发热议。故事要从2015年说起,当年4月,刘翔宣布退役。对退役运动员安置,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组织安置,留在体育系统成为教练,例如王皓、马琳、陈若琳等人退役后都留任教练;或进入高校成为体育老师,苏炳添退役前就当上了暨南大学副教授,后来出任体育学院院长;也有人走上管理岗,比如王励勤。
另一种是自主择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偿后自谋出路,邹市明退役后就拒绝了组织安排,创业开拳馆。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退役运动员中组织安置的约占7成,买断后自主择业的占3成。
刘翔的情况有所不同。退役后他的身份一直挂在上海市体育局,兼职、不坐班、没有行政级别。这种安排过去较为常见,单位可以宣发,运动员也有兜底。但近几年,全国范围都在持续规范人事管理制度。今年2月,上海体育局更新了要求,每年梳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名单;加强运动员停训至退役申报阶段的管理。刘翔面临的调整,也是规范化进程的一部分。
但规范化推进的同时,也引出了一个现实问题:刘翔的价值并未因退役而完全消失。刘翔巅峰时期广告收入约1.6亿元,是当时中国商业价值最高的运动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广告收入分配比例为:运动员个人65%,教练员15%,上海体育局10%,田管中心10%。刘翔退役后仍接过不少广告,还手握耐克终身合同,每年有1400万元保底收入,体育局理论上仍参与其商业收益分配。
从法规角度看,上海体育局依规办事,合法合理。但调整的方向,未必只有“坐班”或“买断”两种选择。国内体育界有成功案例可循,国际上不少国家也建立了功勋运动员的社会参与机制。比如博尔特被聘为牙买加全球旅游大使,法拉赫出任英国青少年体育大使,并获聘为伦敦马拉松推广人。
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无可厚非,既往的过渡性安排确实需要调整。但调整之后,能否建立更完善的运动员全周期保障机制,让退役后的功勋运动员既能感受到制度的尊重,又能以规范化的方式继续为社会服务?这或许才是这场风波留给我们值得思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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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刘翔,你会选“回去上班”还是“拿钱买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