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表彰慈善先进,鼓励和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民政厅部署启动第二届“福建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面向全省征集参评对象。
评选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统称2022年至2025年),在全省扶弱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单位(企业或机构)、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第二届“福建慈善奖”设置爱心慈善楷模、优秀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爱心捐赠企业(机构)、爱心捐赠个人、优秀慈善组织等五类奖项。表彰名额总数不超过85个。
其中,爱心慈善楷模奖,表彰在福建省慈善领域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和爱心团队。该奖项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
优秀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奖,表彰在福建省慈善领域效果显著、运作规范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该奖项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的实施时间、资金规模、社会效益、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
爱心捐赠企业(机构)奖,表彰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评选周期内捐赠数额较大或事迹突出、影响深远的企业或机构。该奖项评选时主要依据企业(机构)2022年至2025年捐赠款物数额,同时参考企业(机构)参与慈善事业年限、方式和效果、社会评价等情况。
爱心捐赠个人奖,表彰积极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评选周期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个人。该奖项评选时主要依据个人在2022年至2025年捐赠款物数额,同时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等情况。
优秀慈善组织奖,表彰在福建省依法登记、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社会动员、内部管理和项目运作能力,在慈善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慈善组织。该奖项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慈善效益、信息公开、社会影响、公信力和创新性等情况。
据介绍,“福建慈善奖”是福建慈善领域最高奖项,由省政府主办,每三年一表彰。2023年,首届“福建慈善奖”表彰了78个获奖爱心个人、项目和单位。(记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