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在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二审稿将提交本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保障,拟规定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根据需要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
黄海华介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工作岗位特殊、职业风险高。各方面意见提出,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保障。为此,草案拟增加以下规定:一是,国家实行与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二是,国家建立符合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职业特点的休息休假制度,国家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权利;三是,国家加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职业健康保障,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根据需要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
黄海华称,此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消防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草案拟增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对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管理作出规定”,为各地方制定管理办法提供上位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