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丧失已被联合国列为全球三大环境危机之一,也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议题。人类究竟有没有能力扭转这场危机?中国正在用自己的实践铺就一条探索之路。
这条路,为诸多物种带来命运的转机。
曾被宣告“野外灭绝”的长江鲟,去年在赤水河首次实现人工投放亲鱼的野外自然繁殖。科研人员难掩激动:“这个结果远超预期。”时隔85年,曾疑似野外灭绝、仅分布于滇东南的珍稀植物周氏碎米荠,在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重新发现并得到就地保护。大花石蝴蝶,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近年来,中国科学家在实验室培育出了一大批大花石蝴蝶幼苗,并移栽到该物种的原生境——云南蒙自。今年初夏,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迎来历史性突破,首只在滨海盐沼生境中自然孵化的朱鹮雏鸟顺利破壳诞生。这是我国东部沿海首次成功实现朱鹮野外自然繁育,标志着这一国家一级保护濒危物种,在盐城历史原生分布区完成了从区域性绝迹到种群逐步恢复的关键性跨越。
一个又一个物种的回归,绝非偶然,得益于一整套系统性制度设计。
2011年,中国首次提出“生态红线”概念,2022年全面完成全国陆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优先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极敏感脆弱区域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截至目前,中国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319万平方公里,守住自然生态安全的边界,夯实国家生态安全的根基。
目前,中国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已经覆盖18%的国土面积,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总数已经超过了1万处,超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部分珍稀濒危物种野外种群逐步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于今年初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历经十年试点探索的国家公园事业,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标志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典化、体系化的新阶段。
观察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路径,一个突出特征在于其系统性——不局限于个别物种抢救,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治理,而是对整个生态系统加以修复和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是不可逾越的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确立的是整体保护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提供的是法治保障。不少物种的回归与新增,正是这些制度、法规落实的体现。
这条路的意义不限于中国。放眼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还面临着栖息地破碎化、资金短缺、保护与发展之间如何协调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的实践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参照。
作为主席国,中国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推动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新蓝图。2021年,中国宣布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自2024年5月正式启动以来,基金已全面投入运作,并取得了多项关键成果,为全球共同行动注入了新动力。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格·安德森评价称,中国为环境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了关键的领导作用。
当然,这条路依然漫长。部分物种栖息地破碎化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压力依然存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但中国的实践证明,只要方向正确、制度有力、行动持久,生态向好、物种回归的趋势就不会改变。
这条路,是一条生命之路,通向万千生灵的美好明天,也通向人类共同的未来。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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