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运城市稷山县108国道边有两处新建的楼房,从房屋建设的地里位置来看,明显属于不能建设楼房的情况!但是为什么还能顺利的拔地而起盖起来呢?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以及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管理的不完善,造成了一些违法建房行为的滋生。这些违法建房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规划与管理,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诸多隐患。
违法乱建是城市发展的“毒瘤”,它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城市的整体风貌,还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些违法建筑未经正规设计和施工,建筑质量无法保证,在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极易发生坍塌等危险,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然而在稷山县108国道刚出县城去往河津房子的路北边就有一栋。去往河津方向姚家庄村口也有一栋。根据百姓反应,他们已经进行了举报,但是他们只是看到停止施工,并未进行别的措施。
这样会不会有别的办法,比如以罚代管,以罚代征的办法来让违建成为合法建筑呢?
以罚代管是一种常见的行政执法行为,但是它违反了行政法规定。为了遏制这种行为,需要执法者转变理念,对自身的职责定位有清晰的认知。同时,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来约束执法者的行为,保障执法部门的必要经费,禁止向执法者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