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生救护车认为搬抬病人非义务而耽误转运,导致85岁老人不治身亡事件。责任肯定在救护站,所以被判赔偿17万。
救护车上为何不配担架员?原因是那会增加费用。真是奇怪了,没有担架,救护车还算救护车吗?如果只有老人自己呢,让他爬下楼?
各地应该允许救护车的价格足以负担得起配备担架员,确保车到了病人有人抬。山西,乃至任何地方就不该有不配担架员的“廉价版救护车”。
一个人一辈子能用几次救护车?用的时候都是危急关头,多花一点担架费,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算计的,即使有个别人为此心疼,他们应该随大流。保证每一个需要急救的病人能够被担架抬到救护车上,这最重要。
老胡在北京为别人叫过几次救护车,没碰到过一次没担架员要自己抬的。疫情后期我去急救中心采访,跟访120,上边也都有担架员。所以山西的这个例子,很是奇怪。
老胡最近一次叫救护车,是家里看小孩的阿姨突感严重不适,我们紧急叫救护车,费用是120元。叫个滴滴打车还得二三十元呢,为救人命叫车只花120元,我觉得我们的救护站很良心价了。
别太卷了,尤其是不能卷到救护车的使用价格上。如果有人因为这条还要说“何不食肉糜”,我就想回他一句“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