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祸身亡获赔30余万元,子女争“遗产”闹上法庭
死亡赔偿金非遗产 如何分配给亲属?
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得赔偿金是否属于受害人的遗产?该如何分配?近日,闽清法院东桥法庭审结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认定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应根据亲属与死者关系亲密程度等因素酌定分配。
今年5月1日,一场交通事故打破毛某某家庭的平静。当日,肖某驾驶机动车与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毛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警大队认定,肖某与杨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毛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赔偿事宜逐步推进。6月12日,毛某某的子女林某某、毛某甲与涉事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8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剩余的27万余元转入林某某银行账户。此后,林某某、毛某甲又与侵权人杨某达成调解,扣除杨某已支付的5000元赔偿款,杨某再支付3万元。至此,毛某某的死亡赔偿金共计32万余元,扣除前期支出的2.3万元,剩余的30万余元均由林某某收取并占有。
因赔偿金分配问题,子女间产生分歧。毛某甲认为应按50%份额继承赔偿金,与林某某协商无果后,将林某某诉至闽清法院东桥法庭,要求依法分割赔偿款。
法庭受理案件后,围绕“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如何分配”两大核心问题展开审理。法庭认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毛某某生前合法拥有的财产,而是赔偿义务人对死者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兼具经济补偿与精神抚慰双重性质,不属于“遗产”范畴,不得按遗产继承规则分配,但可作为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依法分割。
关于分割原则,法庭指出,分割权利人为死者近亲属,分配时要综合考量权利人与死者关系远近、共同生活亲密程度、权利人实际生活状况等因素,确保分配公平合理。结合案件事实,法庭核算后确认,扣除毛某某的医疗费、丧葬费等必要支出,可供分割的赔偿款项为260242.13元。庭审查明,毛某某的丧葬事宜由林某某全程操办,且日常生活中毛某某与林某某往来更紧密、互动更频繁。综合实际情况,法庭最终酌定毛某甲与林某某按4∶6的比例分割可供分配款项。(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吴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