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余晖
近年来,每逢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夕,纪检监察机关密集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化、机制化的治理举措。
今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典型问题,紧接着,浙江、海南、上海、天津等多个省份紧随其后,通报了一批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例。
“常态化”通报的背后,首要的意义就是“破”。
“破”的是什么?
破的是“节日人情”的幌子。在过去,节假日往往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人情往来”成为利益输送的遮羞布。持续通报则撕下了这一面纱,露出了其背后违规违纪的本质。
破的是“法不责众”的侥幸。曾经一段时间,有不少干部存在“一阵风”“抓典型”的观望心态,持续的通报释放了一个鲜明信号,那就是作风建设绝非权宜之计,而是越往后执纪越严。
然而,“破”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从此次中央到地方的通报来看,“四风”问题呈现出隐形变异的新动向。被通报者敛财的花样正在不断翻新。他们收受的礼品中,既有白酒、海鲜、香烟等传统节礼,更有电子设备、电动按摩椅、微信红包、名牌衣服等“新花样”。一些人员还涉足私人会所,接受企业主安排的私人游艇海上观光、异地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从时间上来看,部分党员干部甚至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例如,在2025年4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恒丰银行长沙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孙喜讯等人在恒丰银行长沙分行接受上级审计时,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使用公车接送,相关费用以虚构商务接待的方式报销;同月,咸阳市长武县职业教育中心原党总支书记鱼晓文参加学习培训期间,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安排饭局、提供烟酒,用于招待朋友同学。
从案例不难看出,“破”的力度仍需持续,稍有松懈,歪风邪气就可能死灰复燃。
“破”歪风邪气,“破”是手段,“立”才是目的。在持续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我们更要树立新风。
“立”什么?立起来“红线”和“底线”,可以说,每一次通报都是对规则的重申,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立起来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立起来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同时,也要立起来节俭、清廉、务实的社会新风尚。
“立”需要定力,更需要智慧,需要向制度要成效。
我们要推动从“震慑治标”向“制度治本”深化,补齐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经费报销等关键领域的制度漏洞,压缩权力寻租和作风变异的操作空间。尤其是在中秋、国庆这样的“四风”易发节点,更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露头就打。
总之,我们既要有“雷霆手段”,也要有“系统思维”。只有将严厉惩处、制度约束与文化涵养结合起来,才能逐步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真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不可逾越的制度权威与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