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于12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具有深远意义。它标志着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此办法构建起联合惩戒体系,通过多部门协作,加大对诈骗分子及其关联人员的惩治力度。这将有力震慑那些妄图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违法犯罪的群体。同时,对保护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和社会风气,提升社会整体的安全感和信任度,为构建健康、安全、有序的数字社会保驾护航。
公安部11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惩戒对象: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
惩戒措施: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等惩戒措施,同时保留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惩戒期限: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对惩戒期限内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得超过5年。
记者:熊丰
设计:熊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