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6日消息(记者卢海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有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提供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就此,《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
《指南》在结合医疗广告活动新特点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对“什么是医疗广告”进行了回答;对如何区分“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公开”“健康科普”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监管规则。
胡钢表示,这一界定意义重大。一方面,它完善了我国医疗广告法律体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形成衔接,强化了执法监管的针对性;另一方面,通过严格限定广告发布主体及内容范围,既保障消费者健康权,避免虚假宣传误导,又平衡了公众知情权与健康科普需求,为医疗市场规范发展“筑根基”。
《指南》规定,除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胡钢表示,新规平衡了公众健康科普需求与医疗广告的监管要求,既保障群众获取科学知识,又杜绝无资质机构借“伪科普”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