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不通,只差3亿,宗老为何非要留21亿?
他的信托如果只设立18亿,刚好在生前就能完成,也就能避免独生女和私生子的撕扯。
这么聪明的一个人,在临去世前却留下那么大一个矛盾伏笔,到底是思虑不周还是故意为之?
看了他留给女儿的文件,我豁然开朗,姜还是老的辣啊。
01
宗老在生前,安排了两件事。
一是让高管郭某去办信托,明确表示要21亿,里面钱不够,后面再转。
二是委托女儿宗馥莉,继续完成信托,没有时间限制。
这两件事,都是为了安抚杜建英,告诉她不要闹,我不会亏待3个孩子,信托里的这些钱,每天拿利息的话,也有5万块,足够他们什么都不干,也能过好日子。
另一方面,他又给宗馥莉留了遗嘱,写的很清楚,海外资产全归独生女宗馥莉继承,别的人不许掺和。
很多人看了这两份资料,都猜宗老的意思是女儿继承产业,私生子三J得到钱,彼此井水不犯河水。
如果你也这样看,那就低估宗老的智慧了。
他这么做绝不是简单的分配,而是制衡的智慧。
信托为什么一定是21亿?
如果是18亿的话,里面的钱就够了,那么三J就能明确得到这笔钱的继承权,宗馥莉也无法左右。
但人是会变的,他们拥有那么大一笔钱,杜建英还拥有18家分公司,要钱有钱,要资源有资源,还有宗亲的支持,他们会不会架空宗馥莉,谁也不敢说。
宗老害怕宗馥莉对抗不了,必须要给女儿留个退路。
那就是让宗馥莉完成信托,这样一来,杜建英就不敢轻易对宗馥莉下手。
02
关于信托,还有个细节。
在应对书中,宗馥莉这样回复:“原告们似乎错误地认为,本金也应是信托的一部分。”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宗老在写给郭某的指令中,第一条就是信托只是拿利息,本金长期不动。
第三条是受益人为三J和子孙,配偶没有,属于婚前财产。
意思就是,信托完成后,三J和他们的孩子也只能得到利息,本金谁也不能动。
重点来了,宗老委托宗馥莉完成信托,那么,宗馥莉就是信托的负责人,她才是唯一能调动本金的人。
要不然,她怎么可能动用里面的钱,你以为银行的人是吃干饭的?
从遗嘱来看,宗老其实一直在防着杜建英,对她是不信任的。
原因很简单,杜建英很能干,她比宗老小21岁,还曾是饮料厂的二把手,并且跟宗家的亲戚有很多利益关联。
相比之下,宗馥莉独来独往,不给宗亲面子,宗亲对她颇有微词。
要是任由杜建英争,宗馥莉就很被动,到那时,耗尽一生创建的品牌也会毁了。
孰轻孰重,宗老心里有杆秤。
所以,他什么都没给杜建英留,就算给三J留了信托,也故意没完成,把主动权交到宗馥莉手里,也是用心良苦。
03
我看网上很多人说,宗馥莉太狠,没有契约精神。
明明都答应了父亲,还非要跟弟弟妹妹争,就想吃独食。
说这话的人,显然被带偏了节奏。
也不想想,为什么尘埃还没落定,香港判决只是临时禁令,杭州这边还没有判决,就那么多的热搜,说宗馥莉输了,这正常吗?
背后要没人操盘,你觉得会迅速冒出那么多词条吗?
说宗馥莉吃独食,就想问一句,她作为父母唯一的婚生子,手里拿着独生子女证,继承父母的财产,难道不应该?
说没有契约精神,那我想问,结婚证是不是需要契约精神?
男人先违背了婚姻的契约,在外面搞婚外恋,还弄出3个孩子,到底是谁没契约精神?
嗯?回答我!
19年来,原配施幼珍和宗馥莉一直隐忍,眼睁睁看着杜三抢走公司资源,父亲把公司利润转到海外,这难道不是三对原配资源的掠夺?
说什么宗小姐自私,错!
合法继承者对财产的守护,不是六亲不认,而是婚姻契约和公序良俗的保卫战。
要是宗馥莉不争,才是软弱。
04
还有人说私生子无辜。
没错,他们不能选择出生,错的是他们的妈妈。
但他们也不无辜,最大的错就是认不清自己的位置,明明宗老已经给他们很大利益,金钱和豪宅都不缺,只要他们别闹腾,过着安逸的日子不好吗?
总有人认为,只要宗馥莉不先动手,就不会有后面的争斗。
我只想说,别高估人性,也别低估对手。
双方对峙,指望对方不争是可笑的,宗馥莉只是认清了现实,先发制人而已,她不动手,对方也早晚会动手。
原因很简单,三J不满足,他们已经成年了,争信托只是开胃菜,核心目的是争股权。
一旦他们以婚外子女拥有同等继承权,争到了股权,那三个人的股权加起来,肯定比宗馥莉多,到那时,宗馥莉就没话语权了,公司的资产也会被转到海外,别忘了,他们是美籍。
我不关心豪门争斗,但作为普通人,只希望国有资产别流失。
有个事,可能很多人都忘了,针对宗家的事,杭州已经成立了专班,那么大一笔信托,到底是不是宗老的个人财产,在结果出来前,说谁输或赢,都为时过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