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清的两家养殖场因超标排污问题遭到了严厉处罚。这些养殖场未能严格遵守环保规定,肆意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也损害了当地生态平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依法对其进行了高额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以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超标排污情况,切实保护闽清的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
近期,闽清两家规模养殖场因超标排污被通报处罚。
今年,闽清县委、县政府围绕实现梅溪口Ⅱ类水质目标,在全县范围开展“保卫梅溪母亲河,水质提升攻坚年”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闽清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闽清某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消纳地末端的2处溢流沟有浑浊废水正在流动、1处低洼雨水口有微浊水正在流动,上述水体均流至消纳地末端外水渠下方山体,最终流至濂溪,经采样监测,溢流的废水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对闽清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养殖废水经过干湿分离后流至沼气池发酵,后流入曝气池,经曝气处理后流入氧化塘,氧化塘中的污水通过管道引至养殖场南面后山两块牧草地浇灌。经采样监测,消纳地末端排水口尾水中的总磷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今年以来,闽清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规模生猪养殖场违法案件12起。其中,移送拘留2起。(记者 林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