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签了钱付了 加梯为何还受阻?
原标题:字签了钱付了 加梯为何还受阻?(主题)
杨浦法院“家门口法庭”巡回审判“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副题)
上海法治报记者 夏天
“本案涉及的楼房,是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预制板楼房,最大的特点是不抗震、易裂缝、不隔音,不应该加装外挂式电梯,安全居住重于泰山,没有安居,何来无障碍通行?”
“建筑安全与否,应由专业人士来评定,不是你说我说能算数的。同时,楼栋中居住着许多‘悬空老人’,深受没有电梯的困扰。”
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家门口法庭”巡回审判来到某居民区,审理一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同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并引导其他小区居民到场旁听,充分放大“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签了合同付完款,底楼居民反对了
庭审中,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原告要求被告停止阻挠加梯安全性检测论证数据测量的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被告则坚持加装电梯会对房屋造成损害,以及加梯动议表决程序有瑕疵。
原告陈述道:“这个楼总共是21户,那么在征询协议和合同当中是有18户签字同意,只有1楼、2楼三户业主是没有签字的。”
“原告只是非常草率地对加装电梯的方案做了形式上的所谓征询。”被告居民反驳道:“但实质行动上其实并没有告知我们7户业主具体方案是什么,也没有经过协商,更加没有经过表决。”
为何原告说只有3户不同意,而被告却称有7户业主未被告知具体加梯方案?面对法庭问询,被告表示:“我们在了解到加梯的一些后续问题后,组织这7户业主共同签署了一个反对意见。”
但对此原告认为,涉案楼房加梯工程于2021年1月进行意见征询,2月7日签署合同,2月9日付款,这些都是生效行为,“钱都已经付掉了,这个时候再反对,属于禁止反言的行为。这又不是儿戏。”
而被告则认为,加梯动议表决程序有瑕疵,部分业主并不知道签字确认的是什么就同意了,要求重新表决。“他们就上门来敲个门,说这是表决结果,你签个字吧。他们自以为是在表决,但显然是一种偷梁换柱行为。”旁听席上另一位业主在庭后表示。
“不同意,流程不可能重新再走。”原告明确反对。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按照《民法典》第278条的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本案全楼21户业主中有18户赞同,加装电梯的人数已经达到合法比例,即使低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事宜仍应按照流程推进了。
底楼居民坦言加梯带来诸多不便
然而,在房屋进行安全性检测论证之前,一楼、二楼的业主阻挠数据的测量,影响到了电梯的施工进度。
被告1楼居民表示:“我们家靠近最里面,旁边没什么光照。而且我家出门的宽度原本就窄,对面是抽水泵。如果加装电梯,既会影响消防通道,又会影响我家的生活。同时,还会破坏楼房结构,影响整栋人居住安全。”
但对此,赞成加梯的居民表示:“建筑安全与否,应由建筑部门的专业人士来评定,不是你说我说能算数的。同时,楼栋中居住着许多‘悬空老人’,他们下楼难、爬楼累,深受没有电梯的困扰,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而被告坚持认为,拒绝“道德绑架”。他们还对加梯后自家房屋可能贬值产生担忧。
还有2楼业主表示:“起初包括居委干部在内,他们说要给我一个固定车位作为补偿,结果告诉我物业搞不定。”1楼有业主则表示,就没人来与其协商过加梯补偿事宜。
因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安全隐患、采光噪音等方面,为了对小区的实际情况有更直观的了解,本案承办法官陈娟娟还前往涉案小区,进行现场勘察。法官对住户们进行了入户走访,了解房屋结构现状、电梯入户位置等。
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法官指出,在没有进行房屋安全性论证之前被告就以加梯会影响安全为由阻挠施工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应当予以纠正。并建议双方先搁置争议,配合安全性论证的数据测量,在做好房屋结构安全评估后再行考虑意见。
杨浦法院还召开了涉及加装电梯系列问题的研讨会,与相关部门沟通,寻求可能的解决方式。会议上,法官梳理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加装电梯”系列问题,对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包括进一步细化加梯宣传、规范征询流程、加强施工监管、明确管理主体等。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