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厦门市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规划布局指引(试行)》(简称《指引》) 出台,引导厦门市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合理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是指以帐篷为主要露营设备,市民开展自发的非经营、临时性的户外露营活动的地点,主要分布在公园、风景游憩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厦门市 行政区域内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的规划和选点,皆适用本《指引》。
图源:厦门文旅
Part.1
选点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应优先选点于以下场地自然条件较好区域:相对平整用地,15°以下缓坡宜占露营点总面积50%以上;充分考虑坡度、坡向、光照、通风等条件,选择自然景观良好地带;选择耐受力较强的砾石地、沙地和干草地等开展公共户外休闲露营活动;利用现状开敞空间或现有安全平台作为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
首批选择了椰风寨、玩月坡、五缘湾北岸沙滩、五缘湾湿地公园、十里长堤、双龙潭、马銮湾带状公园、三江口公园、西溪公园、环东浪漫线同安段、环东浪漫线二期(翔安段)、鼓锣下游水系公园 12处规范管理的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
图源:小红书@棕榈半岛慢生活
Part.2
配套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优先选点于以下配套设施完善区域: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主要进入道路宜与交通干线、重点旅游线路等相连,从外部道路到露营点的公路等级一般要达到三级及以上,并便于停车;附近宜有可接入的、满足营地用电需求的变电设施,有移动通信信号覆盖,鼓励优先使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电;有充足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水源;有利于污水处理设施或转运设施的配置;临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公共厕所。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优先选点于满足以下应急和救援要求区域:5—10分钟消防站覆盖区域;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宜设置消防设施,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桶、沙箱等);林区林缘露营点要设置明显的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标志,铺设、引接消防水管。
图源:集美文旅
Part.3
管理
《指引》中明确,各类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机构应为市民开展户外休闲露营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市资源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文旅、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规划选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各区人民政府承担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属地管理责任,引导辖区露营点规范发展,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露营点的日常维护、监管以及投诉处理等。
此外《指引》还设置了负面清单,明确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选点避免占用耕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等底线要素。
来源:天下集美、厦门资源规划
编辑: 林晗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