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消除全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开设立我州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举报电话,并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本公示适用于全州范围内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旅行社、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及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受理以下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
(一)消防隐患: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或失效、违规使用明火或易燃易爆品。
(二)设施设备安全:景区内游乐设施、索道缆车、摆渡车等特种设备未按时检验或带病运行。
(三)旅游包车安全: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未签订正规包车合同或行程安排违反夜间行车规定。
(四)食品安全: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或景区内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卫生条件不达标。
(五)自然灾害隐患: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未设警示标识、汛期未落实关停撤人措施。
(六)非法违规经营:文旅场所无证经营、超负荷接待或未制定应急预案。
二、举报渠道
举报邮箱:njwljbxx@126.com。
三、相关要求
(一)建议举报人提供举报对象单位名称、地点及具体隐患描述,并提供时间、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二)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欢迎广大游客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放心的文旅环境!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