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是江苏省下辖的一座县级市,位于江苏东南部、长江入海口的南岸,由苏州市代管。虽然它是苏州所辖县级市中成立最晚的一个,但却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在清朝时期,它甚至在苏州地区的各县中地位最高。
太仓因地处娄江以东,古时被称为“娄东”,在历史上曾长期隶属于昆山(当时称娄县)。早在先秦时期,太仓一带就已经有人类居住,春秋战国时期先后隶属吴、越、楚等国。秦统一六国后,在今昆山玉山附近设立娄县,其辖地就包括如今的太仓地区。南北朝时期娄县被废,后改设昆山县,太仓地区仍然在这两县的管辖范围之内。
隋朝时期,南沙、海阳、海虞、前京等县合并入常熟县,如今太仓的土地分属常熟和昆山。到了南宋,又设立了嘉定县,太仓的区域一度分属昆山、常熟、嘉定三县。元朝时期,太仓的地理位置和港口优势逐渐凸显,成为当时重要的港口城市和商贸集散地。
明弘治十年(1497年),朝廷将昆山的三个乡、常熟的一个乡和嘉定的两个乡合并,设立“太仓州”,州治设在太仓卫城(今太仓城区),标志着太仓建制正式形成。太仓州最初是“散州”,虽然隶属于苏州府,但仍有下辖崇明县的权力。
清雍正二年(1724年),太仓州升格为直隶州,并设立附郭镇洋县,辖有镇洋、崇明、嘉定、宝山四县。当时,常熟和昆山都还是县级行政区,张家港还未设立。民国成立后,太仓州和镇洋县被撤销,统一改为太仓县。
1949年5月12日,太仓解放后,最初隶属苏南行署区苏州分区,随后先后划归苏州专区、苏州地区。1983年,苏州地区撤销,太仓成为苏州市辖县。1993年,太仓正式升格为县级市,并由苏州市代管至今。值得一提的是,太仓也是苏州代管的四个县级市中成立最晚的一个。
如今的太仓,依托长江口的区位优势和深厚的历史积淀,正不断焕发新的活力,从昔日的古老港口发展成为长三角地区一座重要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