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丽江导游被游客殴打”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打人者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而业内对这起冲突的讨论仍未平息。有观点认为,导游作为服务主体,未严格履行核对人员名单职责;另一部分声音则指出,家长未尽到监管责任。业内认为,该事件折射出导游群体生存生态、旅行社用工关系模糊等行业性问题。
从业十余年的导游唐某某7月4日在微信群发文称,带游客前往云杉坪蓝月谷玩耍时,一名小孩在景区大巴车上睡着了,到站下车清点人数时发现少一人。此时车辆已开走,导游迅速乘车赶往下一站,在警务室找到这名坐过站的孩子,将其带回至蓝月谷起点站,被孩子的亲属掐脖打倒。“刚见到孩子父亲,对方突然掐住我的脖子殴打,我躲闪后仍被打倒在地,撞到栏杆无法站立。”报警后,救护车将其送至医院救治。
事发现场
据了解,当时坐过站的小孩今年12岁。小孩的舅舅朱先生表示,当天刚上车,导游就推荐买氧气罐、口服液等,大家没购买,导游“态度就变了”,在后面的游玩过程中,导游也是“一直催催催”。
朱先生还称,得知侄儿坐过站的消息后,他赶到站点看到爱人因高原反应正在呕吐,而导游却站在一旁“跟没事人一样”。大约十几二十分钟后,导游才把小孩带回来,之后姐夫与导游发生了抓扯。朱先生认为,上下车时导游不清点人数,属于失职行为。
7月7日,搜狐旅游从被打导游发布视频的视频了解到,小孩的父亲已被警方行政处罚,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拘留期限从7月5日至7月10日。
该事件曝光后引发关注,有网友表示,导游在上下车时应尽提醒义务,存在一定失职。也有网友表示,“家长作为监护人没有看管好孩子,导游主动寻找并带回孩子,应该被感谢而不是挨打。”不少业内自媒体呼吁,文旅局要为导游“撑腰”,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
中国文旅部数据显示,全国65万在册导游中,仅10万人能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意味着 83% 的导游处于“挂靠”状态,他们名义上隶属于各地导服中心,实则缺乏真正的雇佣主体,成为游离在劳动保障体系之外的“边缘人”。
在业内,常有导游自嘲称“三无人员”:无基本工资、无基本福利保障、无明确劳动报酬保障。丽江客栈协会副会长、丽江新媒体协会会长缪立伟称,当地很多导游没有工资,五险一金也没有,收入完全依赖带团时的“业绩”。
导游的收入构成中,“回扣”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更是支撑其生计的来源——从景点购物的 “人头费”到消费提成,这笔钱需在旅行社、购物店、汽车公司间层层分利润,最终落到导游手中的所剩无几。为了生存,导游被迫压缩景点游览、增加购物环节以赚取回扣,导致旅游投诉频发。
图源网络
云南作为旅游大省,因玉石、药材等特产商品定价模糊,更成为这种模式的重灾区。资深旅业观察员肖远山对搜狐旅游表示,此次事件本质上反映了导游职业的核心痛点——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用工关系的模糊,基本处于“裸奔”状态,使得导游在遭遇问题时往往“没有娘家撑腰”。加之作为旅游大省的云南游客接待量庞大,“黑导游”标签的泛化导致云南导游的污名化现象尤为严重。
“导游就像医院里的医生,成了整个旅游利益链条的矛盾出口。”肖远山拿医患关系进行类比称,当旅行社用“零团费”甚至“负团费”抢单,当导游被迫“买团上岗”(即向旅行社缴纳费用以换取带团资格),当游客抱着低价消费的预期却要求优质服务的体验,导游注定成为这个畸形生态中最脆弱的一环。
丽江冲突事件中,舆论对“导游该不该被打”的争论,本质上是对导游应有怎样的职业尊严的追问。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曾指出,全国性导游协会的缺失,导致从业者权益受损时缺乏有效救济渠道。
谈及导游权益的保障,肖远山向搜狐旅游表示,多年来几乎没有得到提升,原因与旅行社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只有少数经营状况好的大旅行社,才会聘用全职导游并为其提供福利保障。”
根据中国文旅部发布的《2024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旅行社64.6万家,全年营业利润37.8亿元,每家平均利润约为58505元,相当于每个月不到5000元。相比2023年,虽新增八千余家旅行社,但利润同比下降约12%。
行业特性使得导游对旅行社有较高依赖性。此前有专家提出“导游自由执业”的提议,对此,肖远山认为实施难度较大——因导游服务难以像网约车司机那样实现标准化定价。
此外,地方政府在涉旅舆情处置中的立场与尺度,同样值得行业深思。肖远山指出,部分地区存在过度“宠客”倾向,在游客与从业者的纠纷中缺乏清晰的责任界定标准。呼吁通过公开的舆论引导而非自媒体炒作,让社会公众理解导游获取正当报酬的合理性。
业内认为,改善导游保障条件需要市场端的配合,游客应认可合理价格的旅行商品,尊重服务本身的价值。同时借市场力量将导游等级与信誉、薪酬挂钩,以激励措施提升行业形象,以专业服务赢得市场认可。
撰文 | 晓慧 编辑 | Mu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