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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史谈c
编辑
史谈c
前言
46公斤的黄金
价值几何,可能有的人没有这个概念,就按照现在的回购价
447.8元
每克来算,这批黄金的就价值
20,598,800元
。
这笔钱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可能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钱,然而我们今天的主角于润龙,在2002年的时候,被公安没收了46公斤的黄金。
为了能够讨回自己的换进,于润龙打了
四次官司
,弄得家里
穷困潦倒
,终于在13年后,才要回了原本属于自己的黄金。
那么,公安为什么会抓他呢?这46公斤的黄金有到底到哪里去了,为何13年后才归还?
46公斤黄金被警方变卖
事情要追溯到1995年,那时候,于润龙手里有了一些家底,就想要自己创业,而于润龙在调查之后,
觉得做黄金生意很有前途,就将自己的产业转移到了吉林。
在他的努力下,他的金店规模越来越大,最后更是和一座金矿签订了合约,为自己的店铺提供了大量的黄金。
王耀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链,而且还在不断的扩大,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的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
一
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改变了他的命运。
2002年于润龙正准备送一批黄金,却被
一群警察拦住了去路
,他很是不解,自己又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拦住自己的车?
就在于润龙思索的时候,从车上下来的警员挥了挥手,示意于润龙打开车门,于润龙也不客气,顺着车门走了下去。
于润龙刚刚从车上下来,
就被警方给拦了下来
,然后警方对于润龙的车子进行了检查,他们的目的就是
为了那四十六斤的黄金
。
搜到黄金的警察,直接就将黄金给扣押了,于润龙见状立马就急眼了,连忙解释道:“这是我自己的黄金,来路正当,手续也都齐全,没有任何问题啊。”
然而警察却表示:“
我们抓的就是你,先跟我们走一趟吧,到局里再说。
”
来到公安局后,于润龙便开始询问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事被抓的,对此,警察表示:“
你知不知道个人买卖黄金是需要许可证的,我们已经盯了你好长时间了。
”
于润龙听后感到十分的诧异:
“我根本就没有听过个人买卖黄金还需要许可证,我这金店也是在政府的引导下才开起来的,而且我的同行也都没有许可证啊,为啥就单抓我一个啊。”
原来当年于润龙之所以开金店,也是因为市委规划了一个市场,但是给他们这些商户统一办理了一个
集体营业执照
。
但是法律可不管你知不知道,当地的公安局便以
涉嫌非法经营
的罪名将于润龙给
拘留
了,他车上的
46公斤黄金
也被公安局
扣押
。
身处拘留所的于润龙可谓是,心里想着这下自己可算是完蛋了,于是他向狱警申请希望能和自己的家人通一个电话,狱警经不住他的哀求,便同意了他的请求。
于是他便给自己的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于润龙将自己的身上的事情给妻子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他的妻子听完,直接就哭了起来,表示,我们的命怎么这么苦啊,这日子眼看是越过越好,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呢?
于润龙赶紧安慰妻子,说自己很快就会出来,你一个人在家好好照顾孩子,自己保重身体。
话一说完,于润龙便挂了电话,失魂落魄的回了自己的狱房,曾经在吉林混得风生水起的黄金商人,就这样沦为了一个阶下囚。
之后,于润龙便变的沉默寡言,不愿意跟其他人沟通,就算到了放风时间,他也不愿意走出自己的房间。
4次跌宕起伏的审理
于润龙就这样被关到了2003年,事情也就是在2003年迎来了转机,
因为这一年国务院出台了一项政策,明确规定个人买卖黄金将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
也就是说,于润龙的行为现在是属于
合法行为
了,于是吉林公安局便将于润龙送到了吉林丰满区检察院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法院于9月份做出了
不起诉
于润龙的决定,但是这批黄金却无法归还给于润龙。
警察给出的理由是,
于润龙被抓之时并没有出台新规定
,所以于润龙的
行为是违法的
,所以这批黄金就相当于是于润龙违法所得,
按法律理应没收
。
这对于润龙来说犹如是一道晴天霹雳,要知道自己可是将大量的资金都用来购买黄金了,要是这批黄金要不回来,不仅自己的金店无以维续,就连自己的正常生活都要无法保证了。
按照当时的金价,这批黄金也价值300多万,但是这可是03年啊,但是的北京平均房价也才4000多块钱一平方,这笔钱都快够买10套房了。
就在于润龙心急如焚的时候,
却又接到了一份法庭的通知,这一次
,地方检察院又对润龙提出了起
诉
,理由就是
他
的违法行为。
这一次,法庭很快做出了裁决,认定于润龙是违法行为,但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对于这样的结果,于润龙自然是不甘心的,刚刚还说不起诉,给他判了无罪,结果一眨眼,他又被判了有罪,于润龙不甘心,直接向吉林中院提起了诉讼。
2005年七月二十二日,吉林中院作出了宣判,根据刑法典的规定,第一次宣判于润龙无罪,第二次宣判于润龙无罪。
随后。于润龙又去了一趟警局,想要拿到那笔钱,结果还是
一无所获
,警局说要走个流程,就让他先
回去,等着结果
。
不过于润龙在家里很多天,还是没有任何的消息,于润龙有些不耐烦了,再次去了一趟警局,结果得到的答复却是让他等。
不死心的于润龙又开始找各种关系,希望有人能出面帮助自己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找了很多人都没有用。
当时于润龙找了很多关系,通过这些关系,他们向公安局发了很多意见书,全部都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音。
在2005年7月,吉林中院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表示于润龙非法经营黄金的事情属实。
这次的判决虽然维持了原判,但是于润龙心里依然不服气,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个梦,梦醒了什么都没有了。
于润龙一直不肯接受这个结果,他依旧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后来为了能将自己从监狱里捞出来,他还想尽一切办法去联系一些官员。
2005年7月13号,于润龙终于收到了吉林省高院发来的消息,表示于润龙被无罪释放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于润龙开心的不得了,但是这件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吗?并没有。
2006年5月25号,吉林高院再次下达了关于于润龙犯罪事实和罪名的判决书。
于润龙感到十分的委屈,自己都已经被关了一年多了,怎么还会有钱上缴国库呢?就这样,于润龙便开始了漫漫的上访之路。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的案件并不是走到这一步,在2006年9月,于润龙再次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一次的传票上是有钱上缴国库。
在看到这个消息之后,于润龙顿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收到法院的传票。
经过法院调查之后,确实是有这么一笔钱,但是这笔钱却是不能返还给于润龙了。
于润龙当然是接受不了这个判决,明明自己都已经是无罪了,为什么自己的黄金就是要不回来呢?自己这一家子可都指望这这批黄金吶,于润龙没有办法,只能选择
继续上诉
。
继续几年持续的上述,于润龙一直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他所有的上述无一例外,
全部都被驳回了
。
当时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在劝说于润龙不要继续索要黄金了,表示他要是再这样下去,马上这个家就
过不下去了
。
由于于润龙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黄金上面,
自己的店铺也无力经营了
,最后于润龙只能将店面给关了,家里现在也
没了收入
,钱包也是日渐消瘦,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但是于润龙依然
不愿意放弃
,他认为这黄金本来就是自己的,公安局理应将黄金还给自己,到了现在,于润龙在乎的已经不是钱了,而是为了自己
心中的这口气
。
下定决心要继续索要黄金的于润龙,为了能够维持家里的日常开销,将自己身边能借钱的人都
借了个遍
。
但是屋漏偏逢连阴雨,于润龙的儿子在这个艰难的时候病倒了。
当时于润龙的儿子正在屋里看电视,突然感觉自己头脑发昏,四肢无力,动也动不了,他赶紧开口叫自己的父亲于润龙。
于润龙过来之后一看,心里也是十分的慌张,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与妻子一商量,决定将儿子送去医院。
可是两人就在这件事情上发生了争执,于润龙的妻子说要花钱叫个三轮车,将儿子赶紧送去医院。
但是为省钱的于润龙,做出了反对意见,为了节省那2块钱,于润龙决定,将背着儿子走去医院。
尽管妻子心里是十分的不愿意,但是想了想现在的条件,也只好同意于润龙的选择。
但是此时儿子不乐意了,他对这于润龙说道:“爸,我现在都这样了,你连2块钱都不舍得给我花吗?”
这件事情成为了于润龙心中永远的痛,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要追回黄金的决心,已经付出了这么多,现在再放弃,他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一关。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2012年8月,于润龙竟然再次被捕。
13年来的执念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2012年8月,于润龙竟然再次被捕。警方找到于润龙的时候,他还是跟之前一样,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让任何人碰他。
对于警方的到来,于润龙表现得十分诧异,警察说他的事情还是存在争议,于是对他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
于润龙把自己关在家里,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基本上就是在为了黄金一事烦恼。
因为黄金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过总要了,他心里实在是放不下。
2012年10月15日,丰满区检察院再次判决于润龙
非法经营罪成立
,
没收涉案的46公斤黄金
,将该批黄金上缴国库,于润龙
免于刑事处罚
。
于润龙当然是选择继续上述了,都已经成这样的,现在也只有上述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2013年7月18号,吉林中级法院再次受理了于润龙的上述,而结果也是十分的戏剧性,吉林中级法院
再次撤销了一审判决
,最终判决于润龙
无罪
。
2015年1月4日,于润龙终于是收到了公安局的赔偿文件,文件表示,应当按照当时变卖黄金的384万全数赔偿。
这一纸赔偿,也就意味着,于润龙又从这个无底洞中走了出来,他已经是一无所有了,再也没有任何的财产可以用来补偿他了。
而这些对于于润龙来说已经是毫无意义了,因为他已经一无所有了,除了那一笔赔偿金之外,他已经是一无所有了。
对于这个结果,于润龙表示,还是无法接受,表示这是13年前的金价,那批黄金放到现在,都价值过千万了,现在只赔偿自己384万元,自己肯定够是不接受的。
于润龙觉得公安局应该按照现在的金价也就是
2015年的金价赔偿自己
,于是于润龙选择了继续上诉。
对于此决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样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按照法律规定,一切违法所得都要变卖或者拍卖之后上缴国库
,他们在查没于润龙那46公斤黄金的第五天,就将黄金卖给了银行,之后便将这笔钱上缴了国库。
且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因此公安局只需要赔偿当时变卖黄金所得的384万元即可。
但是此案也有争议的地方,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财产,需等待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才能做出处置。
然而吉林公安局却在
法院还没有做出判决
的时候,便已经
将黄金给卖掉了
,因此于润龙继续上述也是有法可依的。
但是公安局这边又不乐意了,表示当时确实是只买了384万元,且并
没有贱卖
,而是按照当时的
市场价出售
的,所以
赔偿384万元是完全合理合法
的。
结尾
结果这件事情越闹越大,甚至都上了新闻,这下吉林公安厅坐不住了,公安厅直接出面
撤销了吉林市公安局的赔偿书
,要求吉林市公安局直接
赔偿于润龙46公斤黄金
,并且于3个月之内交付。
公安厅给出的依据便是吉林市公安局
没有按照法律流程处理扣押财产
,因此当时扣押的是黄金,现在赔偿的也应该是黄金。
2015年5月19日,
于润龙终于拿回了本属于自己的46公斤黄金
,但是这13年来,自己的遭遇是在是太苦了,这13年,不仅自己店面没有了,自己也因此变得负债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