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间,浙商中拓(000906)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2025〕9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部分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已经发生变化,但未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应收债权转让后转回会计处理不规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期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已于2025年1月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规定,公司董事长袁仁军、总经理李文明、财务总监邓朱明、董事会秘书雷邦景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袁仁军、李文明、邓朱明、雷邦景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供应链集成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类涵盖黑色、有色、能源化工等生产资料产业链上几十个细分品种,同时在再生资源以及新能源方面开展多品种布局。
财务方面,2025年第一季度,浙商中拓营收为507.29亿元,同比增长13.73%;净利润为1.92亿元,同比下降21.19%。
2024年,浙商中拓实现营收2019.01亿元,同比下降0.57%;归母净利润3.69亿元,同比下降45.99%;扣非净利润亏损1.09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0.45元。
同日,浙商中拓还公告,公司为提升在黑色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拟与战略客户湖北金盛兰、自然人陈宇心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签署《浙商中拓金盛兰(浙江)有限公司合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浙商中拓金盛兰(浙江)有限公司(简称“中拓金盛兰”)。
中拓金盛兰拟定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5100万元,持股51%。本次投资可结合公司与合作方优势,布局沿江建筑钢材卡位物流环节,突破工程配送业务发展瓶颈,同时向上游矿产资源端延伸,稳步提升公司矿产资源期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在黑色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16日收盘,浙商中拓下跌0.61%报6.53元/股,最新市值46.27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