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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很多老板都觉得,终端消费嘛——个人消费者不报销、不要票,我不开票就能不申报、不缴税。 真的是这样吗?那今天咱们就和老板们聊聊这事儿。
01
真实场景
老王开了一家餐饮店,生意还不错,每月流水几十万。但他有个“习惯”——客人不要发票的,收入就不入账、不申报。用老王的话说:“反正都是个人来吃饭,又没人报销,谁查得出来?”
然而税务部门通过平台支付数据、水电能耗、进货采购等多维度信息交叉比对,发现老王的店申报的收入和经营规模严重不匹配——进货量那么大、房租水电那么高,申报的收入却少得可怜。最终,老王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终端消费看似零散、难追溯,但在大数据面前,每一笔漏报的收入都会留下痕迹。
02
政策怎么说
很多老板有个误解,认为“不开票就不用缴税” 。这是错的。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从来不是以“开了票”为前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钱收了,纳税的义务就产生了——不管开没开发票。
纳税申报的时候,开票收入不等于申报收入。除了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也要如实申报。
03
终端消费还有哪些“坑”
除了“不开票不申报”这个老问题,终端消费场景还有几个常见风险点:
用个人收款码收款
餐饮店、便利店、美容美发店等终端消费行业,很多老板习惯用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收钱。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会员卡、预收款
不按时申报
教育培训、健身康养、美容美发这些行业,经常采用办会员卡、预收服务费的方式收款,再分期分次提供服务。很多老板觉得“钱先收了,但服务还没提供完,等提供了再申报”。但根据《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预收款怎么申报、什么时候申报,马虎不得。
终端消费看似“不起眼、难追溯”,但在税收大数据面前,每一笔资金的流向、每一张发票的轨迹,都有迹可循。与其在违法的边缘试探,不如踏踏实实把账做规范、把税缴明白。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才是最长久的生意经。
供稿:平度市税务局
审核: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