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8月18日,光力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截至2026年8月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25,000万元,除此外的历次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均全部收回,历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未超过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
(编辑 丛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