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周唯唯
“0元购”,小字里藏着“仅限指定款式”;“全网销量第一”,背后跟着“解释权归商家”;“超值特惠”,到店才知道“实际以到店为准”。
消费者注定要在这场文字游戏里吃亏。
买个东西,还要先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通知,重点清理“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等营销套路,明确提示性用语不得靠字体缩小、颜色变淡、一闪而过来“蒙混过关”。
规则写在广告里,就该让人看得见。
责任编辑:孙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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