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国家重大战略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研讨会”在中改院学术交流中心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主办,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会议围绕“作为国家重要开放门户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构建‘各方合力机制’”“合力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法治保障”开展研讨。
会上,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以“国家重要开放门户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跳出海南看海南 尽快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各方合力”发表开幕式主旨演讲。
迟福林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是重大国家战略,这是形成各方合力的基本前提。封关后,为什么要继续强调“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国家重大战略”,就在于这是打造重要开放门户的前提,是形成各方合力的基础。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国家在海南建立的自由贸易港。打造重要开放门户,是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要锚定这个战略目标不动摇。一是要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大势,努力成为我国与以RCEP为重点的内外市场重要连接点;二是要主动服务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新发展模式,成为提升我国全球影响力的重要平台;三是要服务南海“以合作引领治理”,成为中国—东盟蓝色经济共同大市场的战略平台。
在这一背景下,要立足重大国家战略,形成各方共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合力。一是需要在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形成各方合力;二是需要海南主动对接国内重点省市,争取合作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是需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出一批具有突破性的政策、制度创新举措,并在提升本岛居民获得感方面推出更大力度的举措。
迟福林表示,加快打造重要开放门户是形成各方合力的现实需求。世界格局变化下打造重要开放门户的进程只能快、不能慢。未来5—10年,“中国消费”叠加“中国制造”,将形成一个以中国大市场为中心的全球经贸新格局,世界经济将进入“中国时代”。面对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要以敢想敢试敢闯的精神状态,以超常规举措、突破性改革和更大力度的支持,使海南自由贸易港尽快发挥重要开放门户的特殊功能,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目标。尤其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看,需要形成各方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本法”,是一部“最高水平开放法”,是一部“授权法”,是我国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为内地一个省份单独专项立法,就是要以国家最高立法的形式规范协调若干重大关系。从本法的实施情况看,这个作用尚有较大差距。为此,各方要以国家最高立法的法律位阶和约束力,形成上下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合力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新局面。
“加快构建合力机制是形成各方合力的关键之举”,迟福林建议,第一,做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第二,积极努力落实“赋予海南更大的改革开放自主权”。第三,加快形成高效的“省抓落实”的行政体制。第四,关键是解放思想、敢闯敢试。
为落实“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重要指示,迟福林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会议,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并出台封关后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指导意见。二是建议建立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督导机制,开展对实施进度和质量的量化评估,提升督导效率;建立政策反馈机制,及时反馈优化改进措施。三是建议组织国内国际经贸领域的知名法学家,与海南省人大共同组建专业立法团队,提升立法的质量与效率。
(中国日报社海南记者站 编辑:陈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