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5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提高了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净资产规模要求,以有效筛选规模适当的银行。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应当选择两家(含)以上商业银行作为资本保证金的存放银行,存放银行上年末净资产应不少于300亿元人民币。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为了落实对外开放要求,办法取消了存放银行类型限制,同时为了提高存放银行安全性,优化了审慎监管指标要求,要求存放银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据介绍,办法将资本保证金处置行为事后备案制调整为事后报告制,适当简化了报告资料要求,主要是为了精简保险公司报送事项,优化报送方式,以降低其合规成本,并提高监管质效。同时,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压实其报告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监管机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记者张千千、李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