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工作室-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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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诈从来不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战斗,越 是小众的领域,越需要行业拧成一股绳。
来源 | 粉丝投稿
推荐 | A6工作室
最近收到粉丝投来的一个反欺诈案例,非常有代表性,也很刷新认知。以往我们聊的骗保,多是车主、修理厂的操作,而今天这个案子的主角,是一家 承接当地公安治安监控摄像头安装与日常运维的公司。
借着公共设施的特殊身份,靠着信息差和行业数据壁垒,他们把一套三重骗保的套路玩得炉火纯青,直到行业联合排查才最终东窗事发。
第一重:冒名索赔—— 一份损失,赚两份钱
先给大家补个背景:城市道路的公安治安监控,属于公共设施,有专项维护基金保障。按照合同要求,摄像头因碰撞、自然灾害等原因损坏后,运维公司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修复,费用从专项基金里结算。
也就是说,修摄像头的钱,本来就有人给这家公司兜底。
但他们动了歪心思:每次修好摄像头之后,再调取监控拍下的肇事车辆画面,找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直接去找肇事方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这里最核心的问题是:摄像头的物权属于公安部门,运维公司只是维修方,根本不具备财产索赔的主体资格。
等于一笔摄像头的损失,他们左手拿公家的维护基金,右手薅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一份损失赚两份钱,空手套白狼。
第二重:狸猫换太子—— 一个旧摄像头,骗遍多家公司
第一重套路玩顺了,胆子也就越来越大。
很多事故其实只是轻微刮擦,摄像头本身根本没有损坏,达不到更换标准。这家公司就从仓库里拿出早已报废的旧摄像头,替换到事故现场,拍定损照片、伪造维修记录,冒充事故损坏设备申请理赔。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同一个序列号、同一个型号的旧摄像头,能作为“受损标的”,在不同的事故里、向不同的保险公司反复索赔。
反正各家保险公司的数据不互通,你赔你的我赔我的,谁也想不到同一个设备能反复变现。
第三重:主动造事故—— 批量生产赔案,稳赚不赔
到了最后阶段,这个团伙已经彻底失控,从“被动捡漏” 变成了 “主动出击”。
他们开始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人为碰坏监控摄像头,伪造现场。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摄像头坏了,走公共专项基金维修,成本不用自己掏;转头拿着事故认定书找保险公司索赔,赔下来的钱全是纯利润。
在这种操作下,当地那段时间的监控摄像头出险率、赔付率异常飙升,远远超出了正常的事故概率,只是一直没人把这些零散的案子串到一起。
东窗事发:行业数据一碰,骗局彻底露馅
这个骗局的败露,源于当地保险行业的一次例行风险排查。有公司先发现,自己辖区内的监控物损案件占比高得反常;等到各家公司把数据一拉、串并案件,真相大白:大量案件的受损设备型号、序列号高度重合,甚至同一个摄像头在半年内“被撞坏” 了三四次,分别找不同的保险公司赔了钱;再顺着维修主体一查,所有案子都指向同一家运维公司。
证据链很快固定,保险行业联合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这个盘踞多时的骗保团伙被彻底打掉,三重套路也完整曝光在行业面前。
案件警示:小众设备,从来都是骗保重灾区
这个案子和我们之前聊过的防撞缓冲车、特种工程机械骗保,本质上是同一个逻辑:越是小众、专业、信息不透明的设备,越容易滋生道德风险。它给全行业提了三个醒:
1.索赔主体必须严审:针对公共设施、第三方运维设备的物损索赔,不能只看事故认定书和维修发票就打款。必须核验物权归属,要求产权方出具索赔授权或权益转让书,从源头堵住冒名索赔的漏洞。
2.设备唯一性必须核验:专业设备都有唯一的序列号、出厂编号。核赔时不能只看型号,必须拍摄设备唯一标识留底,和设备出厂档案、运维记录核对,防止“狸猫换太子” 式的重复索赔。
3.行业数据共享势在必行:骗保分子最擅长的就是打“信息差”,在各家公司之间流窜作案。只有打破数据孤岛,建立区域内特殊设备、高频案件的共享机制,才能让重复骗保、批量造案的团伙无处遁形。
反欺诈从来不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战斗,越 是小众的领域,越需要行业拧成一股绳。也欢迎各位理赔同行、粉丝朋友投稿身边的反欺诈案例,A6 工作室会持续聚焦一线理赔风险,和大家一起守好保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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