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列入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这一举措意义非凡。它标志着巩义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迎来新的机遇。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将促使巩义在城市规划方面更加科学合理,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在产业发展上,有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培育新兴产业,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同时,在社会民生领域,将改善居民的居住、教育、医疗等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人才流入,为巩义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注入强大动力。
国家层面试点包括:洛阳市、濮阳市、兰考县、新郑市和禹州市按照国家批复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推进,济源市、林州市按照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推进。
省级层面试点21个县(市),包括巩义市、滑县、邓州市、鹿邑县、汝州市、长垣县、永城市、固始县、新蔡县、通许县、舞钢市、浚县、获嘉县、孟州市、临颍县、灵宝市、西峡县、夏邑县、新县、项城市、平舆县,其中直管县9个。
《方案》明确,到2017年,各试点地方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在试点地方落地,财政部门将建立省级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结合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成效分配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国土部门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将优先向试点地方倾斜。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也将研究制定金融、财政、投融资等支持试点地方建设和改革的专项政策。省有关部门在制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等政策时,也将适度向试点地方倾斜。同时,具备条件的试点地方还能获得行政区划调整的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