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前期,官员出使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政治现象。无论是巡察地方、安抚百姓,还是领兵征战、处理重大事务,朝廷都会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派遣不同身份和品级的官员前往执行。 其中,宰相出使无疑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宰相作为百官之首,平日里需要在朝廷中辅佐皇帝、统领百司、处理国家政务,本不应轻易离开中央。然而在唐前期的政治运行中,宰相却频繁以各种身份出使地方,这背后既有现实政治的需要,也体现了唐代制度运行的独特逻辑。 宰相出使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几个方面。 (一)借助宰相身份,以显示朝廷对事务的重视 唐前期,朝廷在安排官员出使时,往往会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选择不同级别的官员前往处理。 “故事,州县官有罪,品高则侍御史、卑则监察御史按之,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这段记载虽然主要说明的是御史出使监察的情况,但也反映出唐代官员出使时,对于身份和事务重要程度之间存在着明确对应关系。 宰相位高权重,在朝廷中具有极高的政治地位,因此唐王朝常常利用宰相的身份来增强某些事务的重要性,“常以领他职,实欲重其事”。换句话说,宰相出使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更是在向外界传递一种信号:这件事情关系重大,朝廷十分重视。 唐前期宰相出使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就是领兵作战。
唐代前期,官员仍保留着魏晋南北朝以来文武不完全分途的传统。在“国家安不忘危,不可无大将”的思想影响下,唐朝皇帝十分重视选拔具有军事才能的人担任宰相。因此,在唐前期,凭借军功进入宰相行列的情况依旧十分普遍。 在宰相群体中,像李靖、侯君集、李勣、刘仁轨、王孝杰等人,都是兼具政治能力与军事才能的杰出人物。他们担任宰相之后,仍然多次被派往前线,统率军队征战。 这类宰相出使,通常以担任行军大总管的形式出现。 战争时期,唐军往往分多路进军,各道军队需要一位地位更高、威望更重的人进行统一协调。因此,精通军事、又拥有宰相身份的人,自然成为统领诸军的最佳人选。 除了战争之外,一些涉及国家利益的重要事务,也需要借助宰相的身份来处理。 武德八年(625年),突厥大举入侵唐朝,形势十分紧张。当时左仆射裴寂作为唐高祖李渊最为信任的大臣之一,便被派往突厥进行和谈,以他的身份和威望代表朝廷处理外交事务。 而在监察、安抚等出使活动中,宰相所前往的地区,也往往是政治和经济地位十分重要的区域。 贞观八年(634年),唐太宗向全国派遣巡察大使,由于京畿地区事务最为重要,因此派遣右仆射李靖担任巡察大使。 仪凤年间,河北、河南等经济重心地区遭遇灾害,朝廷便派遣宰相薛元超、来恒前往当地进行安抚,以稳定地方局势。 此外,宰相出使有时还是一种提升、彰显他人地位的政治手段。通过让宰相担任某些人的副手,可以进一步突出对方身份的尊贵。 这种情况尤其明显地出现在武则天时期。 武则天执政时期,武氏亲贵地位显赫,“宰相皆下之”。当武氏子弟出任使职时,往往会安排宰相作为副手,以体现其特殊地位。 例如武三思担任榆关道安抚大使时,姚璹便担任副大使。 再比如,武则天为了提升薛怀义的地位,让其担任朔方道行军大总管,而宰相李昭德、苏味道则分别担任其行军长史和司马。 对此,清代学者赵翼曾评价:“薛怀义入侍床第,宠冠一时,至命为行军大总管,率十八将军击默啜,以宰相李昭德、苏味道为其长史司马,可谓爱之极矣。” (二)制度上的保障 隋唐时期,宰相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变化。 由于法定宰相地位过高,皇帝并不会轻易授予这一职位。“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因此,唐前期出现了大量加衔宰相。 三省六部中的许多官员,甚至部分寺监和十六卫官员,都曾通过加衔成为宰相。 据周梓翔统计,唐前期共有宰相191人。根据相关统计,其中有162人曾担任加衔宰相,占宰相总人数的84.8%。 加衔宰相的大量出现,使宰相群体不断扩大,也给皇帝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 同时,在唐前期的四等官制下,国家政务通常由各部门内部官员共同完成,即便宰相暂时离京出使,也不会对中央政务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因此,皇帝并不需要过分担忧宰相出使后朝廷无人主持大局。 唐前期72次宰相出使中,有40次由加衔宰相担任,占宰相出使总次数的55.6%。 即便是法定宰相出使,朝廷也往往会安排其他加衔宰相留在京城,继续处理本部门事务以及参与国家重大决策。 (三)宰相此前经历的影响 宰相出使处理某些事务,往往与其担任宰相之前的经历密切相关。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家族背景的影响,二是个人政治经历的影响。 部分宰相出使的地区,与其家族籍贯所在地相近,而这些家族在当地往往拥有较大影响力。朝廷派遣他们前往,有时也是希望借助其家族声望稳定地方。 唐高祖时期,裴寂被任命为晋州道行军总管,率军前往河东抵御刘武周。 裴氏是河东地区的大族,虽然到了裴寂这一代家族势力有所衰落,但裴氏在当地依旧拥有一定影响力。 李渊南下长安时,裴寂曾通过书信成功招降绛州,对唐军进入关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前次绛州,迩于桑井。乃驰一札,喻此百城。老幼相携,如归景亳。襁负俱至,若就岐阳。” 因此,唐高祖让裴寂领兵出征,也考虑到了他在河东地区的影响力。 贞观十七年(643年),李勣平定齐王李祐叛乱,也与他的出身和经历有着密切关系。 李勣是曹州离狐人,家境富裕,曾长期在河南地区救济贫困,在当地拥有良好声誉。“家多僮仆,积粟数千钟,与其父盖皆好惠施,拯济贫乏,不问亲疏。” 除此之外,李勣还曾担任齐州都督,与当地官员和百姓保持一定联系。 这些经历,都有助于他迅速稳定河南地区民心,减少叛乱造成的影响。 还有一些宰相,在担任宰相之前曾长期任职地方,对当地风土人情、军事形势十分熟悉。因此,当地方出现重大问题时,朝廷往往会再次派遣他们处理。 例如贞观时期,李靖先后担任代州道行军总管、定襄道行军大总管,平定突厥,这与他此前多次与突厥作战并积累丰富经验密切相关。 武德八年(625年),突厥入侵太原,李靖率领江淮兵一万人前往抵御,“时诸军不利,靖众独全”。 武德九年(626年),李靖再次率军阻击突厥,对突厥军事特点已有深入了解。 李勣在担任宰相之前,曾任并州官员长达十六年,在当地拥有极高威望,“突厥畏威遁走,塞垣安静”。 后来他参与灭亡突厥的战争,并在担任宰相后多次领兵征讨薛延陀,这些经历都成为朝廷任用他的依据。 刘仁轨从显庆五年(660年)到麟德元年(664年)十月,长期担任带方州刺史,参与百济屯田和战争事务。 后来担任宰相后,刘仁轨又先后出任浿江道行军总管、辽东道安抚大使、鸡林道行军大总管,负责辽东地区军事和安抚事务,这同他此前长期驻守海东、熟悉当地情况有直接关系。 韦待价在担任宰相前,曾先后担任兰州刺史、凉州大都督府司马、肃州刺史、检校凉州都督,“频有守御之功”。因此,在任相后被派往安息道担任行军大总管。 万岁通天元年(696年),狄仁杰担任魏州刺史期间治理有方,“百姓咸歌诵之,相与立碑以纪恩惠”。后来他又担任河北道行军副元帅、河北道安抚大使等职。 (四)宰相自身具备相应才能 吴宗国先生认为:“宰相成员的安排和配置……要考虑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情况,以及处理当时面临的各种问题宰相所需要的素养和才能。有时还可以通过宰相人员的安排来弥补制度中某些环节存在的问题。” 唐前期,由于突厥、吐蕃势力强盛,同时唐朝还不断征讨辽东、应对契丹叛乱,国家安全形势并不稳定。因此,唐王朝十分重视选拔具有军事能力的人担任宰相。 这些人在成为宰相之后,又经常被派往前线,以宰相身份统帅军队。 李靖、侯君集、李勣、刘仁轨等名将,都是因为卓越的军事才能被提升为宰相,之后又以宰相身份成为军队统帅。 例如李靖曾受到唐高祖高度评价:“李靖是萧铣、辅公祏膏肓,古之名将韩、白、卫、霍,岂能及也!” 武则天时期,突厥频繁入侵,唐朝不断进行防御作战。 魏元忠曾学习《九州设险图》,熟悉山川险要,并研究“古今用兵成败之事”,因此在武则天时期多次担任行军统帅抵御突厥。 姚崇也因为在契丹入侵时展现出卓越军事才能,被任命为宰相。他对边境军事设施十分熟悉,在突厥入侵时,也曾奉命出使安置军队、统领作战。 由此可见,即便某些官员并不以辅政能力著称,只要具备突出的军事才能,也可能被皇帝任命为宰相。 例如韦待价“自武职而起,居选部,既铨综无叙,甚为当时所嗤”。虽然他在政务处理方面受到质疑,但军事才能仍使其获得重用。 除了军事才能之外,其他类型的出使也会考察宰相自身的能力。 监察与安抚性质的出使,需要承担为国家选拔人才的职责,因此出巡宰相往往需要具备识人之明。 刘祥道家族长期擅长铨选,在当时具有较高声望。他本人也长期任职吏部,曾上书指出选官制度弊端,因此朝廷派遣他巡行关内,负责选拔人才。 薛元超为官时“好引寒俊”,十分重视提拔有才华的寒门士子。 因此,高宗任命他担任河北道安抚大使时,特别下诏要求他举荐人才。 (五)政治斗争中的排挤手段 唐代长安是全国政治中心,能够进入中央任职,被视为官员仕途上的重要提升。 许多朝臣不仅不愿意离开中央担任地方官,甚至对于临时出使,也会因为远离权力中心而有所顾虑,“恐权宠夺移”。 因此,通过出使的方式让政治对手离开朝廷,成为一种打击政敌的手段。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高宗以后,尤其是武则天时期,与当时复杂的政治斗争环境密切相关。 由于这些政治斗争中的对象往往没有明显罪证,无法直接诛杀或贬谪,因此通过派遣出使,让其暂时离开政治中心,成为一种较为温和的打击方式。 仪凤时期,刘仁轨与李敬玄出使,就与二人的政治矛盾有关。 “(刘)仁轨后为左仆射,与中书令李敬玄不协。时吐蕃入寇,敬玄奏仁轨征之。” 刘仁轨到达陇右后,李敬玄又利用职权不断限制和打击他。 “刘仁轨西讨吐蕃,有所建请,敬玄数持异。” 刘仁轨本就是被李敬玄排挤出京,在外又受到牵制,于是上书称赞李敬玄具有军事才能,希望以此反击。 李敬玄向高宗解释自己并没有军事才能,而刘仁轨推荐自己出征,是出于报复。 “敬玄辞以非将帅才,且仁轨逞憾,故强臣以不能。” 不过,李敬玄任职吏部期间,与山东大族联姻,在朝中形成较大势力,“台省要职,多是其同族婚媾之家”,引起高宗不满。因此,高宗没有直接处理,而是采用派遣出使的方式让其远离中央。 岑长倩担任武威道行军大总管,也与武氏集团排挤有关。 长寿二年(693年),凤阁舍人张嘉福等人请求立武承嗣为皇太子,岑长倩反对拥立武氏子弟,并“奏请切责上书者”。因此得罪武氏集团,被排挤出朝,派往西征吐蕃。 此外,武则天末期姚崇出任灵武道行军大总管,也与政治斗争有关。 姚崇是相王一党的重要人物,与张易之兄弟关系恶劣。在张易之兄弟操纵下,姚崇被调任灵武道行军大总管。 中宗时期,侍中苏环因为处理郑普思流放之事得罪韦后。 但苏环为人忠厚,在当时有长者之名,并无明显过错,无法直接贬官或诛杀,因此韦后等人便通过派遣其河北赈灾,将其排挤出政治中心。 (六)宰相主动申请出使 唐前期,也有宰相主动申请出使的情况。 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宰相希望通过领兵作战获取军功,从而巩固自身地位。 裴寂和韦待价领兵出征,便属于此类。 武德初年,裴寂与刘文静之间存在政治竞争,为了增强自身实力,裴寂希望通过军事功劳提升地位。 韦待价则因为升迁过快,“累登非据,颇不自安”,因此主动请求出征,希望依靠军功稳固自己的地位。张亮担任平壤道行军大总管,也是在劝阻唐太宗征讨辽东未被采纳后,主动请求参与战争。 总体来看,唐前期宰相出使的原因十分复杂,但最主要的因素有三个:一是利用宰相身份处理重大事务;二是宰相自身具备相应才能;三是宰相过去经历对其任用产生影响。 至于政治斗争导致的宰相出使,主要集中在高宗和武则天时期,并非唐前期政治生活的主流,因此不能视为主要原因。 而由于长安是全国政治中心,绝大多数官员都不愿轻易离开权力核心,因此宰相主动申请出使的情况也较为少见。 唐前期宰相出使,并非单纯由某一个因素决定,而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例如裴寂担任晋州道行军总管,既受到他与刘文静政治斗争的影响,也与他主动希望通过军功提升地位有关。 李勣担任辽东道行军大总管,既需要借助他的宰相身份和崇高威望统御诸军,也因为他拥有卓越军事才能,并长期积累辽东作战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