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之前的文章《春秋时期的大部分诸侯国内为什么都没有外戚专权的问题》中,我曾提到过,同姓不婚这一周礼规定在春秋时期得到了广泛遵守。正是这种制度的遵循,确保了各诸侯国中外戚无法掌控权力,避免了外戚专权的出现。然而,实际上,这一制度并非人人都严格遵守,尤其是在一些贵族甚至国君之间,常常不拘泥于这一规则。晋文公便是其中一位例子,他的家族就有过同姓婚配的历史,甚至因此遭到了后世的轻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晋国的开国君主是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他的历史形象至今还留有桐叶封弟的故事。唐叔虞所建立的晋国,位于西周时期的中原与北狄交界地带,经济开发程度相对较低。许多晋国的贵族因各种原因迁往北狄,寻求更好的生存机会。 大约在西周末期至春秋初期,唐叔虞的一支庶系后代迁移到了北狄,并以狐为姓氏,形成了姬姓狐氏这一新兴家族。狐氏将中原的文化与北狄的彪悍传统巧妙结合,成为北狄地区极具影响力的显赫贵族。 晋国在曲沃代翼后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对外扩张,北狄成为其重要的征战目标之一。狐突担任姬姓狐氏家主时,晋国对北狄的战胜几乎已成定局。为了进一步拉拢晋国,北狄决定献上美丽的女子,试图借此获得晋国的青睐。狐突的两个女儿被送给晋献公,成为晋国的妾。 虽然姬姓狐氏这一家族在当时是北狄的贵族,但他们的祖先唐叔虞毕竟是晋国的开国之君,晋献公与狐突的家族是同姓的。根据周礼,同姓不婚是严格遵守的法则,晋献公本不应娶狐突的女儿。中原贵族普遍对此有强烈的反感,认为同姓婚配是一种无法接受的背德行为。 然而,晋献公却是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典型代表人物。他的长子申生便是与晋献公的妾——齐桓公之女——所生,这本身就违反了诸多礼法。在晋献公的眼中,周礼的同姓不婚并非至高无上的约束,特别是在政治利益与美色面前,他认为这些规定根本不足挂齿。对于他来说,只要能够巩固晋国的地位,收服北狄的心,享受美色便是更为重要的事情。于是,晋献公毫不犹豫地纳了狐突的两个女儿为妾。狐突的大女儿生下了晋文公(公子重耳),小女儿则为晋献公生下了晋惠公(公子夷吾)。随着这段婚姻的缔结,姬姓狐氏进入了晋国的政治中心,逐渐成为显贵,并在晋文公时期一度拥有了极大的政治影响力,几乎权倾朝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