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视域下的民族交融——以北朝隋唐时期固原粟特人墓葬为例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招标项目“苏峪口西夏官窑考古发掘资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4VLS0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朱存世,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研究方向:西北文物考古、陶瓷考古;柴平平,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西夏与宋元考古、陶瓷考古。
(朱存世)
(柴平平)
[摘要]:北朝隋唐时期,粟特人曾聚居于原州(今固原市)。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在固原市南塬与九龙山两地共发掘了13座粟特人墓葬。这些墓葬在形制、随葬遗物及丧葬习俗方面,主要采用当时固原地区通行的方式,而该民族特有的随葬物品和习俗则相对较少,仅见于部分私人物品和体现墓主身份的器物,以及口含或手握金币的习俗。而此口含、手握金币的习俗又被当地居民所吸收,并出现在墓葬中,这表明,北朝隋唐时期定居于固原的粟特人已认同并接受了当地的丧葬文化。而当地居民也吸纳了粟特人的部分丧葬习俗,反映出双方在文化上的双向影响与融合。由于墓葬形制、随葬遗物和丧葬习俗是民族文化深层次的体现,具有鲜明的民族认同属性,因此它们是否趋同或一致,可作为判断古代民族聚居区内民族是否交融的重要依据之一。
[关键词]:考古学;民族交融;粟特人;墓葬
一、考古发现概况
固原在北朝至隋唐时期被称为原州,是丝绸之路上民族会聚和东、西方交流的重要城镇。粟特人原居于今中亚地区的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泽拉夫珊河流域,有九个较大的城邦国家,以国为姓,分别为康、史、石、米、安、曹、何等,中国史籍称之为“昭武九姓”。因商业贸易等原因,粟特人最迟于北朝时期聚居于原州(今固原市)。20世纪80年代,考古工作人员在固原南郊发掘了6座史氏家族墓,分别是隋史射勿墓、唐史索岩夫妇墓、唐史珂耽夫妇墓、唐史铁棒墓、唐史道德墓、唐史道洛墓。2014年,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南塬M1401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该墓位于史氏家族墓的西侧,墓志盗失,人体骸骨残乱,经体质人类学分析证实为欧罗巴人种夫妇合葬墓,与史氏家族墓在东西一条线上,是其家族墓地组成部分,属于史氏家族墓。本世纪初,在固原南塬发现了4座“白种人”墓,分别是GKM21、GKM25、GKM29、GKM48,在距南塬不远的九龙山又发现2座“白种人”墓,分别是YKJM28、YKJM33。尽管这6座墓未出土墓志以直接证明墓主人的身份,但联想到粟特人北朝隋唐时期在今固原地区定居的史实,在特定的历史地理环境下将他们归入旅居当地的粟特人是合理的。今天,人们通过考古和人类学资料分析,也将这6座“白种人”墓葬归于粟特人。根据出土墓志和墓葬规模,前7座史氏家族墓属于仕宦阶层的贵族墓,后6座墓属于平民墓,这13座墓基本代表了北朝隋唐时期聚居于今固原地区粟特人的两个阶层。
墓葬形制、随葬遗物和葬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宗教信仰等相关,具有民族认同的属性。粟特人信奉拜火教,即火祆教、祆教,又称琐罗亚斯德教,因教主琐罗亚斯德而得名。拜火教、火祆教和祆教均系琐罗亚斯德教传入我国后史书记载中的他称。公元前6世纪,在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时期(公元前550—330年),该教已被接受并流行全国,成为国教。公元前6至4世纪时,中亚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组成部分,粟特人于此时接受了琐罗亚斯德教。琐罗亚斯德教的葬俗,一般称之为天葬,我国文献留下不少关于此葬俗的记载,尤以《通典》(卷一九三)引录公元7世纪《西番记》关于康国葬俗的记载详尽:
素事天神,崇敬甚重。云神儿七月死,失骸骨。事神之人,每至其月,俱著黑叠衣,徒跣,抚胸号哭,涕泪交流。丈夫妇女三五百人,散在草野,求天儿骸骨,七日便至。国城外,别有二百余户,专知丧事,别祝一院,其内养狗。每有人死,即往取尸,置此院内,令狗食之。肉尽,收骸骨埋殡,无棺椁。
这条康国丧葬史料传递出以下四个信息:其一,当时已有从事殡葬服务的行业;其二,有专门放置尸骸的院落;其三,让狗食尸骸,肉尽后收骸骨埋葬;其四,无棺椁。根据琐罗亚斯德教的教义,人死后身体便成为不洁之物,有一种致命的尸毒,需要用狗来驱除,狗撕食死者的肉可以驱除所有的尸毒。据希罗多德所著《历史》记载,波斯人尸体只有在被狗或禽撕裂之后才能埋葬,“麻葛斯僧有这种风俗,而且公然实行这种风俗”,琐罗亚斯德教的经典《阿维斯塔》也有与其相同的记载。这说明被狗撕食或禽啄食后埋葬是琐罗亚斯德教信徒的一种葬俗。而为了防止尸毒的扩散,需要设立专门放置尸骸的场所和服务于殡葬的行业。
康国的葬俗尽管“无棺椁”,但在中亚楚河南岸的克拉斯那雅-雷契卡地区,发现了石质和陶质两种材质用于收藏骸骨的“盛骨瓮”,外壁装饰各种花草树木和人物浮雕,形制有方形和圆形。这种“盛骨瓮”在波斯地区较为少见,经研究其是中亚拜火教和波斯拜火教的区别之一。据此,我们将信奉琐罗亚斯德教的粟特人的葬俗总结为三条:其一,有专门从事丧葬服务的专业人员;其二,有放置尸骸的专门场所让狗撕食或鸟啄食;其三,用“盛骨瓮”收藏骸骨。让狗撕食或鸟啄食尸骸和用“盛骨瓮”收藏骸骨便成为分析粟特人葬俗的两个主要组成要素。
二、相关问题讨论
《固原九龙山汉唐墓葬》考古报告根据出土文物和墓葬形制将YJKM28、YJKM33的时代定在隋唐时期。但YJKM28、YJKM33出土的陶罐、YJKM33出土的陶盆与北周田弘墓出土的陶罐和陶盆在陶色、陶质和器型方面基本相同。这种形制的陶器目前为止在隋唐墓葬中尚未发现,并且陶器是易碎器物,难以长期流传,所以将陶器作为判断墓葬年代应该更有说服力。由此来看,将九龙山YJKM28、YJKM33的年代定于北周时期更具说服力。
信奉琐罗亚斯德教的粟特人视尸骸为不洁,实行天葬,用“盛骨瓮”收藏骸骨。而考古发现证明今固原地区的粟特人实行的是土葬制度,需要进一步从墓葬形制、随葬遗物和葬俗三方面入手,对其进行分析。
(一)墓葬形制
固原地区发现的粟特人墓,主要分布在固原南塬和九龙山地区,其中史氏家族墓最为著名,他们分别代表了粟特人中贵族和平民两个阶层。史氏家族墓位于固原南塬,属于贵族阶层,共清理7座,均为长斜坡墓道,墓室较大,有高大的封土。墓室平面形制凸字形者4座,分别为隋代史射勿墓、唐代史索岩夫妇墓、史珂耽夫妇墓和史道洛墓。史射勿墓方向160°,墓道长13米,天井2个,用土坯封门,墓室方形,长3.25、宽3.35~3.36米,面积约10.9平方米,尸床位于墓室北部,在第二天井东、西壁各有1个壁龛,封土直径16米,墓道、天井、过洞、墓室均绘壁画。史索岩夫妇墓方向175°,墓道长16.2米,天井5个,雕刻石墓门,其中第五过洞用土坯封门,墓室方形,长3.6、宽3.1~3.6米,面积约12平方米,尸床位于墓室西部,在第5过洞和第5天井东壁各有1壁龛,封土直径因被毁不详,墓道、墓室绘壁画。史珂耽夫妇墓方向160°,墓道长9.7米,天井5个,安装雕刻的石墓门,墓室方形用条砖砌筑,长3.75~3.87、宽3.16~3.8米,面积约10.4平方米,尸床位于墓室北部,封土直径20~22米。史道洛墓方向172°(史道洛墓报告资料方向352°,实误,由于墓道朝南,方向应为172°),墓道残长13.7米,天井5个,用圆木段封门,墓室长3.36~3.54、宽3.05~3.14米,面积约10.6平方米,尸床位于墓室北部,封土直径因被毁不详。
墓室平面形制呈刀把形者3座,均为唐墓,分别为史铁棒墓、史道德墓和M1401。史铁棒墓方向174°,墓道长11.1米,天井4个,用土坯封门,墓室方形,长2.95、宽3米,面积约8.9平方米,尸床位于墓室西部,封土直径不详。史道德墓方向160°,墓道长28.5米,天井7个,条砖封门,墓室略呈方形,长2.4~2.6、宽2.5~2.9米,面积约6.2平方米,尸床位于墓室西部,封土直径14米。M1401方向172°,墓道长29米,天井5个,条砖封门,墓室方形,其中北壁砖砌,长3.8、宽3.8米,面积14.4平方米,尸床位于墓室西部,封土直径17.2米,第四天井东、西壁各有一壁龛,墓道、天井、过洞及墓室绘壁画。
史氏家族墓分布于固原南塬小马庄至寇庄之间,呈东西向“一”字形排列,除史珂耽夫妇墓的墓室用砖砌外,其余墓葬均为土洞墓。墓葬的方向在160°~174°间,坐北朝南;封土夯筑,除被毁大小不详者外,直径在14米以上,最大者直径达20~22米,说明封土高大;墓道均为长斜坡,长度在9.7~29米,有代表身份的天井,天井的数量从2到7个不等。墓葬形制有凸字形和刀把形,以凸字形为主;墓室平面有方形、斜方形和梯形,室内置尸床;墓室面积除史道德墓6.2平方米较小外,其余各墓墓室面积在10平方米左右,其中M1401面积最大,有14.4平方米;除史索岩夫妇墓有石墓门、史道洛墓有木墓门外,其余墓均用土坯或条砖封门。另外,史射勿、史索岩夫妇墓和M1401有壁龛。这些墓葬特征均是北周、隋唐时期中原、固原地区墓葬形制的主要特点。可见,史氏家族墓的墓葬形制完全是根据当时固原地区汉人墓葬形制而建。
粟特人平民墓分布于固原南塬和九龙山,其中北周墓2座,隋墓1座,唐墓3座。北周墓分别为YKJM28、YKJM33。YKJM28,方向74°,平面形制呈凸字形,长斜坡墓道长8.7米,用土坯封门,墓室横长方形,长1.5、宽2.4米,面积约3.6米,棺床位于墓室西部,二人仰身直肢合葬,头向南,无葬具。YKJM33,方向51°,平面形制呈铲形,长斜坡墓道残长1.2米,用土坯封门,墓室梯形,长1.56、宽2.3~2.54米,面积约4.3米,二人仰身直肢合葬,头向南。隋墓1座,为GKM21方向170°,平面形制呈“T”字形,长斜坡墓道长4.9米,用土坯封门,墓室横长方形,长2.26~2.3、宽0.92~0.97米,面积约2.2平方米,棺床位于墓室北部,二人仰身直肢合葬,头向西。唐墓3座,分别为GKM25、GKM29、GKM48。GKM25,方向160°,平面形制呈“T”字形,长斜坡长4.35米,墓室横长方形,长2.21、宽0.83米,面积约1.8平方米,单人侧身屈肢葬,头向西。GKM29,方向160°,平面形制呈刀形,长斜坡墓道长5.35米,墓室梯形,长1.94~2.22、宽1.38米,面积约3.5平方米,二人合葬,骨骼凌乱,葬具残朽。GKM48,方向175°,平面形制呈刀形,长斜坡墓道长5.62米,墓室纵长方形,长2.48~2.5、宽0.74~1.42米,面积约2.5平方米,单人葬,骨骼凌乱。
九龙山和南塬的6座粟特人平民墓墓葬形制有凸字形、铲形、“T”字形、刀把型,墓道为较短的斜坡,长度在5米左右,其中3座墓用土坯封门;墓室有长方形和梯形,2座墓墓室内有棺床。铲形和“T”字形墓墓室呈横长方形,实为凸字形墓的异形。墓室面积较小,大多在3平方米左右,更小者仅1.8平方米。墓葬方向九龙山2座墓朝东,分别为51°和74°,而南塬的4座墓均朝南。墓道朝南是当时固原地区墓葬的主要朝向,而墓道朝东实际是根据当时流行的风水信仰,在山地选择墓穴时的一种墓道朝向:墓室靠山,墓道朝向开阔地。这些墓葬形制均是固原南塬唐代墓葬的主要形制,同时也是北周至隋唐时期中原流行的墓葬形制。从墓葬形制和墓道朝向分析,北周、隋唐时期固原地区粟特人的墓葬形制均如此,粟特贵族和平民在墓葬形制上的区别仅表现在墓葬的规模上。贵族墓有高大的封土、长斜坡墓道和天井,墓室面积较大,大多在10平方米左右,有的墓道、天井、过洞和墓室绘有壁画;平民墓有无封土难以知悉,即使有封土也不会高大,因墓葬规模本身就小;墓道较短,长在5米左右,墓室面积在3平方米左右,最小者1.8平方米,仅能容纳尸骸,没有壁画。
(二)随葬遗物
由于史氏家族墓均被盗掘,随葬遗物仅存少量,主要分为本土遗物、带有异域装饰特征的遗物和异域遗物三类(表1)。
上述遗物均是固原地区同时期墓葬中习见遗物,也是中原地区同时期墓葬流行的遗物,这是学界共识。而墓志均出土于南塬史氏家族墓。史氏家族墓葬出土的墓志,由志盖和志石组成。志盖方形,盝盖顶式,中部篆刻墓志铭,其中史射勿、史索岩和史道洛墓志铭周围刻忍冬纹,周边斜刹,阴刻四神或忍冬纹;史射勿、史索岩和史道洛墓志盖斜刹部阴刻四神,安娘、史珂耽、史铁棒、史道德墓志盖斜刹阴刻忍冬纹;侧面或素面或刻忍冬纹。志石方形,阴刻楷体志文;侧面阴刻十二生肖或十二怪兽或忍冬纹或追逐的二怪兽。这些纹饰均阴刻于男性墓志志石的侧面,合葬墓中女性墓志侧面则为素面,这反映了当时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史氏家族墓出土的墓志,其形制、墓志文的书写格式及其墓志盖斜刹和侧面的刻纹,均是固原和隋唐中土流行的样式和纹饰,尤其史珂耽墓志中刻有“丁母忧”三字,说明旅居于固原的粟特人仕宦阶层已经熟知并遵守隋唐时期的守丧制度。
带有异域装饰风格的遗物,指器物主体纹饰为中土风格并在中土制作、局部装饰异域纹样的遗物,主要包括饰件、铜镜和玻璃碗三类。装饰纹样主要分为连珠纹与瓜棱形、六曲形两大类,前者用于装饰铜镜和各种饰件,后者用于装饰碗的腹部。连珠纹是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时期流行的装饰纹样,当时中亚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一部分,成为粟特人装饰器物的重要题材。伴随着丝绸之路贸易的流动,这一装饰纹样也逐渐流行于中原地区,主要用来装饰金、银器、丝织品等,这已被近年的考古发现所证实。瓜棱形饰件和六曲玻璃碗是中亚地区流行的一种玻璃器,尽管该器目前难以确定是否属于本土制造,但其造型可能是“从粟特地区传入的或深受类似风格的影响”之物。
异域遗物指非中土风格的遗物,主要包括萨珊银币和金币、东罗马金币、金戒指、蓝色宝石印章和金覆面。银币和金币每座墓至少出土一枚,其共同特点是均有一个或两个穿孔,说明原来是作为饰物佩戴在身上,死后作为私人物品随葬。由于贸易的需要,粟特人仿造萨珊银币和东罗马金币,而固原地区发现的这些银币和金币是随着商贸的流通而传入,并不排除有的可能是属于私人物品而带入。金戒指出土于史射勿出土,戒面原镶嵌宝石。与其相同的戒指在东魏李希宗墓、北周李贤墓也有出土,据研究是从中亚传入。蓝色宝石印章出土于史珂耽墓,圆形,一面光洁,一面刻有纹饰:鬃毛直竖的卧狮后直立三棵树;上有一周中古波斯文,经翻译为“自由、繁荣、幸福”之意,属于拜火教的遗物。金覆面出土于史道德墓,用金片打押而成,由护额饰、护眉饰、护眼饰、护鼻饰、护唇组成,其上有与丝织物缀合的穿孔。尽管我国先秦时期已有覆面的丧葬习俗,称之为“幎目”,但考古发现我国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墓葬中覆面主要出土于新疆地区,尤其护额饰有拜火教流行的日月相叠纹饰,说明金覆面沿袭中亚的习俗,与拜火教相关。上述异域风格的遗物,主要是属于私人饰品,而金覆面与拜火教相关,意指墓主人为拜火教的神职人员。
粟特平民墓葬的随葬遗物亦可分为本土遗物、带有异域装饰特征的遗物、异域遗物三类(表2):
粟特平民墓出土遗物较少,均是我国北朝、隋唐时期墓葬中习见的随葬遗物,可以说是完全依照当时当地的随葬器物而随葬。异域遗物仅见于九龙山YJKM28、YJKM33,分别是连珠纹银饰件、东罗马金币和金头饰。连珠纹银饰出土于YJKM28,系银饰残件,其上装饰连珠纹。东罗马金币出土于YJKM33,其上有一个穿孔,用途和来源与上文史氏家族出土的东罗马金币相同。金头饰由额饰和下颌托组成,出土于YJKM33,呈长条形,系薄金片打押而成。正中为十字形柄上托日月纹,其两侧分别饰对称的展翅鸟纹、日月纹和卧鸟纹。下颌托长条状与金头饰相连,中部宽凸饰连珠纹。连珠纹是粟特地区流行的一种装饰纹样。金额饰的主要特征为日月纹和鸟纹,考古发现西安北周史君墓石堂雕刻的人身鹰足祭司,额部束一条飘带,中部饰日月纹,说明该纹饰是粟特人中流行的装饰纹样,金额饰当为粟特人遗物,表明其身份为拜火教的神职人员。
(三)葬俗
葬俗是墓葬中能深刻反映墓主文化归属的核心要素,它用以指代葬人数量与方式(如单人葬或合葬)以及特殊遗物(如口含、手握钱币)的位置等一系列具体考古学现象。史氏家族墓由于盗掘严重,骸骨数量不明,但墓志明确记载为夫妇合葬墓的有2座,即史索岩夫妇和史珂耽夫妇墓,经体质人类学的分析证实为合葬者1座(M1401),单人葬4座。在平民墓中,南塬墓地和九龙山墓地各有2座夫妇合葬墓,均为同穴合葬。史氏家族墓由于盗掘具体的葬式不明,但南塬4座平民墓中,没有盗掘的墓2座为仰身直肢,1座为侧身屈肢,头均朝西,另1座被严重盗扰。九龙山2座均为仰身直肢,头向南。夫妇同穴合葬、仰身直肢的葬式、头朝西、头朝南均是当时固原地区北朝隋唐汉人墓葬中流行的葬俗和葬式。经体质人类学的分析,人体骸骨未发现有粟特故地流行的鸟兽啄食、撕食尸骸的情况,也没有发现用盛骨瓮埋葬骸骨的习俗,均采用当地汉人的墓葬形制和收纳骸骨习俗。
手握和口含钱币的习俗,在南塬史氏家族墓葬中,能确定为口含的仅史道德墓,另有3座墓根据出土银币或金币的位置与骸骨的关系推测为口含或手握。关于口含和手握金币的认知,学界尚未统一,但“固原南郊粟特人墓地中出土的萨珊银币、萨珊金币和东罗马金币仿制品仍能看出口中含金币的习俗是从中亚带过来的,并传至后裔”。
这一认识对于我们理解固原地区北朝隋唐墓葬中手握、口含钱币的习俗具有重要意义。南塬粟特平民墓GKM21与GKM29的发现便是例证:尽管社会阶层不高,但墓中男性墓主仍遵循此俗(GKM21口含2枚、手握1枚开元通宝;GKM29口含3枚开元通宝)。这说明当时旅居固原的粟特人群体仍保留了这一传统。同时,也说明在当时的丧葬习俗中,唐代的开元通宝铜钱在手握与口含的仪式功能上,已与金币或银币具备了同等的象征意义与价值。
“丁忧”是我国古代流行的服丧制度,指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至唐代,仕宦官员“丁忧”必须离官去职,三年不从政,为父母服丧。服丧期间不得忘哀作乐、求仕、生子、兄弟分家、嫁娶、应试等,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若违背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史珂耽为朝仪郎,于贞观十九年(645)“丁母忧”,反映出史氏家族成员也遵守“丁忧”这一服丧制度。
三、文化因素分析
无论是贵族墓还是平民墓,固原地区粟特人墓葬形制均有凸字形、刀把形、铲形等。墓室大部分为土洞室,部分用砖砌筑,完全是固原地区和中原同时期的墓葬形制。贵族墓墓室面积较大,有高大的封土和长斜坡墓道,并有天井,有的墓道、天井、过洞和墓室绘制壁画;平民墓墓室面积较小,墓道短小,未绘制壁画。这说明贵族和平民在墓葬形制方面的区别与当地汉人贵族和平民墓葬相同。
从随葬遗物来看,尽管大部分被盗,但从盗后出土遗物分析来看,大部分是当时固原地区墓葬流行的遗物,少部分是装饰异域风格的遗物,异域遗物更少。固原和中原地区流行的遗物主要为泥俑、陶俑、陶器及瓷器、墓志、铜带饰、铜钱等;装饰异域风格的遗物主要包括连珠纹纹饰和六曲玻璃碗;而异域遗物则为萨珊银币和金币、东罗马金币、金戒指、蓝色宝石印章、金覆面、金头饰及下颌托等。这些遗物主要发现于史氏家族墓葬,平民墓中出土较少。说明聚居固原的粟特人在随葬遗物方面与同时期固原和中原地区随葬遗物基本相同。
手握或口含银币、金币的习俗主要发现于史氏家族墓和九龙山YJKM33墓葬。粟特平民墓葬中已多用开元通宝铜钱替代原先的萨珊或东罗马金银币。这一转变也深刻影响了当时固原本地的葬俗。据统计,在固原南塬唐墓中,口含或手握开元通宝或五铢铜钱的墓有GKM10、GKM11、GKM21、GKM35、GKM45,若非南塬墓葬被严重盗掘,手握或口含铜钱的墓应该更多。而九龙山YJKM4墓主人系中土人,口含1枚东罗马金币,直接证明这一葬俗影响着当地汉人。同时,隋唐时期的“丁忧”服丧制度,也流行于史氏家族中。
北周史君墓石室雕刻中的祭司形象为头戴装饰日月纹的头冠、脚呈鹰爪。这表明出土金覆面、金头饰和下颌拖的墓主人信仰拜火教,或者是拜火教祭司或神职人员。尤其九龙山YJKM33,系男女(夫妇)合葬墓,男性头戴装饰日月纹和鸟纹的金头饰及下颌托,文化意蕴与北周史君墓石室雕刻祭祀头戴日月纹冠相同。尽管采用了北周固原地区流行的夫妇合葬形式,且其骸骨保存完好,但未见拜火教特有的天葬(让狗或鸟啄食)痕迹。这表明YJKM33男性墓主人,虽身为拜火教神职人员,在葬俗上主动摒弃了拜火教的葬俗,转而采纳了当地“骸骨完整合葬”的方式,鲜明地反映出其在文化交融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样,旅居固原地区的北周、隋唐时期粟特人均采用当地的墓葬形制、随葬遗物,也是主动性、积极性的重要表现。这意味着墓葬形制、随葬遗物和丧葬习俗是否趋同或相同可作为检视古代民族融合的方式之一。
四、结语
北朝至隋唐时期,旅居固原的粟特人在丧葬习俗上表现出深刻的“入乡随俗”倾向,这也成为民族深度交融的明证。在主体葬俗上,他们几乎完全放弃了拜火教让狗、鸟啄食尸骸、用纳骨瓮埋收纳骸骨的传统,转而全面采纳当地的土葬模式,其墓葬形制与随葬品均与当地无异。在礼制精神上,仕宦阶层更恪守“丁忧”这一服丧制度,这实质上是将唐玄宗以孝治天下的理念内化为自身行为准则,实现了从“孝”到“忠”的文化认同,标志着其贵族阶层已深度融入汉文化体系。这种在墓葬形制、遗物及习俗上的全面互渗,正是民族融合深入的深刻反映。
Ethnic Integ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rchaeology:Taking the Sogdian Tombs in Guyuan during the Northern Dynasties, Sui and Tang Dynasties as an Example
ZHU Cun-shi CHAI Ping-ping
Abstract:During the Northern Dynasties, Sui and Tang dynasties, Sogdians settled in Yuanzhou (present-day Guyuan city). Since the 1980s, thirteen Sogdian tombs have been excavated in Nanyuan and Jiulongshan Mountain areas of Guyuan city. Archaeological research reveals that the burial forms, grave goods, and funeral customs of these 13 tombs primarily adopted those prevalent in the Guyuan region at the time. Distinctly Sogdian elements were minimal, primarily limited to personal belongings, items indicating the tomb owner's status, and the custom of placing gold coins in the mouth or hand. The custom of holding gold coins was adopted by the local population and appeared in burials, reflecting that the Sogdians residing in Guyuan during the Northern Dynasties, Sui and Tang dynasties had recognized the local funeral culture, while the local population also embraced certain Sogdian burial practices. This indicates that the Sogdians settled in Guyuan during the Northern Dynasties, Sui and Tang dynasties had integrated into the local society. The tombsform, grave goods, and funeral customs are profound reflections of a ethnic nation's culture and carry attributes of ethnic identity. Therefore, whether they exhibit convergence or uniformity can serve as one important basis for judging the degree of ethnic integration within ancient settlements.
Key words:Archaeology;Ethnic Integration;Sogdian;Tomb
文章引用格式:朱存世,柴平平.考古学视域下的民族交融——以北朝隋唐时期固原粟特人墓葬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25,46(06):94-100.
文章刊于《贵州民族研究》2025年第6期。篇幅限制,注释从略。若需引用,请查阅原文。
来源:《贵州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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