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占领青岛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 民国三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取代德国占领青岛。民国八年(1919年),中国以收回青岛主权为导火索,爆发了“五四运动”,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分水岭。 民国十一年(1922年)12月10日,中国北洋政府收回青岛,辟为商埠。
1922年12月10日,青岛正式从日本手中收回主权,结束了德日共25年的殖民统治(德国1897–1914年,日本1914–1922年),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收回的租借地。
当时的青岛仍保留大量德占时期(1897–1914)的欧式建筑,如总督府、教堂、兵营等;日占时期(1914–1922)虽有扩建,但未大规模改变城市格局;拥有当时中国较先进的港口、铁路(胶济铁路)、供水系统和电力设施,但部分设备在日军撤离时被破坏或拆走;从军事殖民地逐步向商埠转变,1922年收回后即辟为“商埠”,推动贸易与开放;1922年12月10日正午,总督府楼顶日本旗落下,中国五色旗升起,午炮鸣响12响,标志着主权回归;日军撤离前纵容土匪孙百万部(约2000人)进入市区抢劫,中方通过谈判收编其为“胶东游击支队”,才稳定局势。
中国无偿收回德占公产,但需支付6100万日元补偿日本在青资产,并保留日本在山东的部分经济特权。
首例收回租借地,打破了自1840年以来列强割占中国领土“只进不退”的局面,成为民族复兴的重要节点。五四运动成果,直接源于1919年“还我青岛”的群众抗争,体现民意对国家外交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