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者留言询问,清代的大学士、军机大臣管理部务究竟是什么意思?同时,管理部务的表述方式也有不少变化,诸如管理、兼、总理、办理等等,这些不同的词语该如何理解呢?
这两个问题涉及的内容较为专业,显然该读者对清史有一定了解。作为御史,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也一直在不断加深。这几天,我查阅了不少相关资料,试图从中得出一些结论,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些初步的认识。若有不准确之处,还请大家海涵。首先,让我们来探讨管理部务的背景和来源。 管理部务的设立由来已久。早在皇太极设立六部时,他便安排王、公贝勒等高层官员分管六部事务。不过,当时六部尚书并未定制,且有时甚至没有设置尚书这个职务。因此,我们可以简单理解,管理部务的王公贝勒相当于六部的最高领导。进入清朝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六部设立了尚书,逐渐成为了定制化的职务,但依然沿用了王公贝勒分管事务的旧制;而到了康熙时期,管理部务的高层官员则开始出现大学士的身影。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清朝初期,王公贝勒或大学士管理部务的情况并不普遍。 到了雍正帝继位后,他为压制外朝的权力,常将自己信任的内廷高层安排至外朝机构,特别是六部的最高职位。这一时期,管理部务逐渐成为一种常规操作。那么,为什么雍正帝会把管理部务设为常态呢?这一做法与当时的朝政格局密切相关。顺治和康熙时期,内廷的权力远不如外朝,尤其是内阁,掌握了重要的决策权力。在这一背景下,雍正帝不得不通过调整大学士的品级,来遏制内阁的权力。由于重视满洲人对政权的控制,汉人大学士的地位一直低于满人,满洲大学士被定为一品,而汉族大学士则为二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汉人掌握过多的权力,同时由于内阁掌管外朝事务,外朝的权力明显高于内廷。康熙帝因此设立了南书房,目的就是为了制衡外朝的势力。 雍正继位后,他着手削弱内阁和六部等外朝机构的权力。尤其是雍正七年,借助西北战争的契机,他成立了军机处,由心腹官员担任军机大臣,使得内廷逐步掌控了朝政大权。虽然军机处成为了国家的中枢机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并不能完全取代内阁,因为许多事务仍需内阁处理。因此,雍正帝决定增加大学士的数量,并设置协办大学士这一职务。这一措施的原因很简单:随着军机处的设立,军机大臣往往兼任大学士职务,内阁的工作量随之增加,因此需要增设大学士职务。与康熙朝固定为五位大学士不同,雍正朝的大学士人数增至七位。同时,由于军机处的出现使得内阁与六部的地位有所下降,雍正帝进一步提升了大学士的品级,将其定为正一品,而将尚书定为从一品,以此来平衡权力的重新分配。 雍正时期,王公贝勒、军机大臣以及大学士管理部务的现象较为普遍。以张廷玉为例,他便以大学士的身份,管理了吏部十余年。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管理部务的不同表述方式。雍正之前,王公贝勒和大学士的职务通常都直接称为管理部务,这一称谓较为统一。然而,到了雍正时期,管理部务的表述却出现了很多不同的说法,让人不禁感到困惑。在任命相关职务时,雍正的用词变化频繁,常见的有管理、管、总理、兼理、办理、料理等等,词汇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在此,我将对一些常见的词汇做一番解释: 总理:在雍正初年,怡亲王允祥被任命为总理户部事务。总理即指全权负责的意思,户部尚书几乎没有话语权,所有事务都要经过允祥的批准才能执行。因此,所谓的总理户部,实际上相当于户部的最高负责人。管理:与总理相比,管理的权责较轻。以张廷玉为例,他以大学士的身份,管理了吏部。尽管张廷玉有管理的职责,但吏部的实际事务还是由吏部尚书来负责,张廷玉主要负责重要事务的审批与指示。 兼管:兼管部务的情况非常常见,这种说法更多的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例如,雍正初年,隆科多被任命为兼管吏部事务,同时雍正帝为了制衡隆科多,还任命了福宁安为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并将其列在隆科多之上。此外,雍正帝还任命汉人大学士张鹏翮为兼管吏部尚书。这样一来,吏部就拥有了三个尚书,但实际上并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力。 办理:办理通常出现在某部尚书职位没有合适人选,或者现有人选资历尚浅的情况下。这一职务往往是暂时性的,待到合适人选到位后,办理一职就会被免去。 仍管:这种职务更多是荣誉性质的,通常授予一些资历较深的老臣。这些老臣虽然不再进入皇帝的核心权力圈,但由于他们的资历和威望,仍然被授予仍管部务的头衔,尽管他们并不负责具体事务。 雍正通过将管理部务常态化,不仅加强了内廷对外朝部分机构的控制,也为自己实验了新的内廷组织结构。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一做法是成功的。乾隆帝非常认可这种做法,并在乾隆二十年发布上谕,正式将管理部务制度定为常规做法。之后的嘉庆帝更是将军机大臣分派到各部尚书职位,形成了以内廷官员为纽带,外朝各部通过层级关系与皇帝保持联系的体制。